婚檢項目:
1、肝功能(兩對半)各型肝炎、肝臟損傷診斷。如果母親是病毒性肝炎患者,沒有及時發現,懷孕後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早產,甚至新生兒死亡。肝炎病毒還可垂直傳播給孩子。
2、血常規(血型)及早發現貧血等血液體統疾病,因為如果母親貧血,不僅會出現產後出血、產褥感染等並發癥,還會殃及寶寶,給寶寶帶來壹系列影響,例如易感染、抵抗力下降、生長發育落後等。
3、尿常規有助於腎臟疾患早期的診斷。十個月的孕期對於母親的腎臟系統是壹個巨大的考驗,身體的代謝增加,會使腎臟的負擔加重。
4、糞常規消化系統疾病、寄生蟲感染診斷,例如弓形蟲感染,如果不及早發現,會造成流產、胎兒畸形等嚴重後果。
5、婦科內分泌全套月經不調等卵巢疾病診斷,例如患卵巢腫瘤的女性,即使腫瘤為良性,懷孕後常常也會因為子宮的增大,影響了對腫瘤的觀察,甚至導致流產、早產等危險。
6、白帶常規篩查滴蟲、黴菌、細菌的感染,如果患有性傳播疾病,最好是先徹底治療,然後再懷孕。否則會引起流產、早產、胎膜早破等危險。
7、胸部透視/攝片結核病等肺部疾病診斷。患有結核的女性懷孕後,會使治療用藥受到限制,使治療受到影響。而且,活動性的結核常會因為產後的勞累而加重病情,並有傳染給孩子的危險。
8、染色體檢測及早發現克征、特納氏綜合癥等遺傳疾病、不育癥。
9、全身體格檢查全身檢查及生育能力評估。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