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嬰幼兒、兒童和萎縮的老年人,對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時需謹慎。
4.用藥7日後癥狀未緩解,應咨詢醫師或藥師。
5.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師咨詢。
7.如並發細菌或真菌感染,請咨詢醫師處理。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傾咨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