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的流程,具體如下:
1、訂立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基本文件,只有嚴格按照法律要求訂立公司章程,並報經主管機關批準後,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繼續進行公司設立的其他程序;
2、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準;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要進行報批,獲得批準文件。
壹般來說,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規的特別要求基廳,直接註冊登記即可成立。但我國公司法第六條第二款的“但書”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所以,對於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才能設立公司的,應當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批準文件;
4、股東繳納出資並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後出具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還具有壹定的資合性,股東必須按照章程的規定,繳納所認繳的搏首隱出資。股東的出資還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采取法定的出資形式,並經法定的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
5、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6)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7)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9)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0)公司住所證明;
(1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2)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6、登記發照。
對於設立申請,登記機關應當依法進行審查。對於不符合公司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對於符合公司法規定條件的,依法核準登記,發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日期。公司可以憑登記機關辦法的營業執照申請開立銀行帳戶、刻制公司印章、申請納稅登記等。只有獲得了公司登記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公司設立的程序才宣告結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芹談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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