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醫療險:壹般醫療險健康告知較為嚴格,大部分醫療險的投保年齡上限在60周歲。如果身體異常指標較多,可以考慮防癌醫療險。
3、防癌險:防癌險主要保障惡性腫瘤,如果罹患惡性腫瘤,保險公司會給付壹筆保險金。防癌險健康告知比較寬松,通常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等都可以投保。
意外傷害保險是人身保險業務之壹。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殘廢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其基本內容是: 投保人向保險人交納壹定的保險費,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遭受意外傷害並以此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的壹定時期內造成的死亡、殘廢、支出醫療費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則保險人給付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壹定量的保險金。其保障項目有兩項,即死亡給付和殘廢給付。
意外傷害保險的含義
意外傷害保險有三層含義:
① 必須有客觀的意外事故發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預見的。
② 被保險人必須因客觀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殘疾的結果。
③ 意外事故的發生和被保險人遭受人身傷亡的結果,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必然的聯系。
意外傷害保險的基本內容
投保人向保險人交納壹定量的保險費,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遭受意外傷害並以此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的壹定時期內造成死亡、殘疾、支出醫療費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則保險人給付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壹定量的保險金。
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障項目
死亡給付
殘疾給付
意外死亡給付和意外傷殘給付是意外傷害保險的基本責任,其派生責任包括醫療給付、誤工給付,喪葬費給付和遺族生活費給付等責任。
意外傷害保險的責任是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所致的死亡和殘疾,不負責疾病所致的死亡。
只要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的事件發生在保險期內,而且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的壹定時期內(責任期限內,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殘疾的後果,保險人就要承擔保險責任,給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