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7月,中***中央、國務院同意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和福建省的廈門市試辦出口特區。1980年5月,中***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這四個出口特區改稱為經濟特區。截至目前中國大陸地區***有7個經濟特區。中國經濟特區誕生於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長於90年代。經濟特區的設置標誌中國改革開放進壹步發展。1992年中國加快改革開放後經濟特區模式移到國家級新區,上海浦東等國家級新區新的特區擴大改革等發展起來,成為中國新壹輪改革重要標誌。
法律依據:
《 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 第三條 設立廣東省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代表廣東省人民政府對各特區實行統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