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產黨領導人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壹、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意義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過程的長期歷史任務。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思想的提出,適應了新世紀新階段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相和諧的社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遵循的原則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遵循以下原則: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必須堅持科學發展,必須堅持改革開放,必須堅持民主法治,必須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同建設。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方式:
1、同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機統壹的。
要通過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來不斷增強和諧社會建設的物質基礎,通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來不斷加強和諧社會建設的政治保障,通過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來不斷鞏固和諧社會建設的精神支撐。同時又通過和諧社會建設來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創造有利的社會條件。
2、必須堅持政府領導
堅持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必須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五個統籌”,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全面發展。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