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償獻血累計達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終身免交臨床用血費用;
(2)無償獻血提倡壹次獻血400毫升;參加捐獻血小板壹次,按獻血800毫升計算;
(3)獻血者自獻血之日起五年內享受獻血量五倍的免費用血,五年後等量免費用血;
(4)獻血者家庭成員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內可享受獻血量兩倍免費用血;
(5)獻血者和其家庭成員免交臨床用血互助金。
我國獻血法規定,提倡健康公民無償獻血,同時也對獻血的條件和標準做了相應的要求。第壹、年齡的要求,獻血法規定只有年齡大於18周歲,小於55周歲的健康公民才能夠獻血,同時也補充規定,對於身體健康、獻血願望強烈的人群,年齡可以適當放寬至60周歲。第二、血壓的要求,只有血壓正常才能夠獻血。第三、體重的要求,獻血法規定成年男性體重大於50kg,成年女性體重大於45kg的人才能夠獻血。第四、各種化驗的要求,只有血常規化驗正常、肝功能正常、表面抗原陰性,同時丙肝抗體陰性、梅毒抗體陰性、艾滋病抗體陰性的人才能夠獻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獻血法》
第十四條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於血液的采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前款規定的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第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對積極參加獻血和在獻血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