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步這種違例行為僅限於控球者,主要是對於控球者出現的非籃球規則允許範圍內的帶球動作的壹種吹罰。根據書面的籃球比賽技術規則記載:球場上所有的沒有同步拍球三步以上的移動行為都可以吹罰為走步違例。
持球移動超出允許的範圍即走步。規則規定騰空接球,兩腳先後著地,以先落地的腳為中樞腳.兩腳同時著地,兩腳都可以做中樞腳(以後移動的腳為中樞腳)擡起中樞腳可以傳球和投籃,但不能運球.擡起中樞腳傳球或投籃時,球離手前,中樞腳不能著地.運球開始時,必須是球先離手,然後才能提起中樞腳.違反上述規定既是走步。
走步這種違例行為僅限於控球者,主要是對於控球者出現的非籃球規則允許範圍內的帶球動作的壹種吹罰。根據書面的籃球比賽技術規則記載:球場上所有的沒有同步拍球三步以上的移動行為都可以吹罰為走步違例。
和其他所有的球場技術動作壹樣,具體對待走步的判斷上與書面的技術標準差距很大。
首先來說運球。根據籃球的基本精神準則,控球者的每壹步推進都應該出現至少壹次拍球的動作,這壹規則開始被顛覆始於壹些身高較高的後衛,代表人物:Magic.Johnson。魔術師的身高臂展步伐都遠遠超出傳統意義上的控球後衛,因此他在運球推進中經常是兩三步才拍壹次球。從那個時代開始,裁判對於走步的判斷開始有了從原來的技術規則基礎上的新的理解,即:只要運球過程中的連續性不被運球者的非正常動作打斷,並且防守者的防守節奏並未因為進攻者的不公正運球動作而受到幹擾的話的不明顯走步行為可以忽略。
這壹規則的新的理解直接導致了兩種情況:壹方面球場上很多具有表演性或者欣賞性的動作沒有因為模糊的走步吹罰而被打斷,Jason.Kidd曾經有過令人眼花繚亂的上籃動作實際上連續走了四步,而該鏡頭依舊經常性出現在NBA宣傳篇中;另壹方面,很多年輕的球員對於運球動作的基本功的練習明顯由於該吹罰尺度的松懈而變得慘不忍睹。
從根本上來分析,走步尺度的松懈這壹現象得到大眾的認可從本質上體現了觀眾對於球場欣賞性的要求在變高,可是在業余比賽中絕對不應該模仿職業球員的這壹個習慣,對於籃球選手來說,運球的節奏和流暢性應該成為壹種本能,即不需要刻意去做,就可以完成毫無技術瑕疵的運球上籃動作。
走步這壹動作出現在運球直接進攻中更是對於防守球員的不公平現象,可想而知,當防守球員中規中矩的完成貼身防守的同時,原本已經全部卡死的防守位置由於控球者突然間的多跨壹步而變得毫無可守之處。此刻,置身處地想象壹下,大家是否應該要求別人不要出現技術上的違例擦邊球的時候,同時更高要求完善自己的技術。
走步是很多新人都會出現的毛病之壹,並非不可攻克,攻克方法只有壹種-----練習。當妳達到手中有球,不運球連壹步都跨不出的時候,或許火候就差不多了。
順便提壹些關於跳步的技術方面問題。跳步這個詞匯嚴格來說並不屬於籃球的規則範疇,只是業余選手更多時候使用這個詞匯來形容控球者雙腳離地後手中球由於防守球員的成功防守或者幹擾導致球沒有出手而進攻方的雙腳再度落地的行為。這是壹種走步行為的衍生,目前這個稱呼也慢慢出現在壹些官方體育媒體的描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