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北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年滿18周歲(單身家庭申請人需年滿30周歲);
2、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及資產符合政府規定標準。
所需材料
身份證
原件+復印件3份
戶口簿
原件+復印件3份
收入證明
家庭收入證明(單位或居委會出具);
現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
現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承租證明(核對原件,交復印件);無房戶由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出具證明
婚姻證明
已婚家庭成員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
核定表
按要求填寫並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核定表》(須提供原件)
其他材料
1、優撫家庭須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優撫證明;
2、重殘家庭須提供殘聯出具的重殘證明;
3、有患大病成員家庭須提供醫療衛生部門出具的大病診斷書;
4、個體工商戶需提交《營業執照》和上年度繳稅憑證;
5、由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危險房屋鑒定書;
6、原住房被拆遷家庭須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