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地講,組織管理的內容包括四個方面:
1、確定實現組織目標所需要的活動,並按專業化分工的原則進行分類,按類別設立相應的工作崗位;
2、制訂規章制度,建立和健全組織結構中縱橫各方面的相互關系。依據制度經濟學,“道”是理想與“器”是體制;企業管理的政策制度化,才能實施可操作性管理。
3、規定組織結構中的各種職務或職位,明確各自的責任,並授予相應的權力;
4、根據組織的特點、外部環境和目標需要劃分工作部門,設計組織機構和結構。
擴展資料:
組織管理理論產生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至今經歷了3個發展階段:
1、古典管理
形成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其代表人物有美國的F·W·泰勒、法國的H·法約爾和德國的M·韋伯等人。這壹階段的前期,泰勒等人重點探討了組織內的企業管理理論,後期,以韋伯為代表的管理理論重點,探討了組織內部的行政管理。
這壹階段的理論基礎是“經濟人”理論,他們認為人們工作是為了追求最大的經濟利益以滿足自己的基本需求。為了滿足人們工作的經濟利益,他們提出科學管理方法以追求組織的生產效率和合理化,因此要建立壹套標準化的原則來指導和控制組織及成員的活動。
2、行為科學管理
產生於20世紀20年代初,其代表人物有美國的G·E·梅奧,F·赫茨伯格等人。他們認為人是有多種需要的“社會人”,滿足人的多種需要,在組織內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是提高組織效率的根本手段。這壹階段的理論重點研究了組織中的非正式組織,人際關系、人的個性和需要等等。
3、現代組織管理
產生於20世紀中葉,學派甚多,主要有以美國C·I巴納德為代表的社會系統論、以H·A·西蒙為代表的決策理論,以F·E·卡斯特為代表的系統與權變理論和以E·S·巴法為代表的管理科學理論等等。
這壹階段理論的特點是吸收了古典組織管理理論和行為科學管理理論的精華,並且在現代系統論的影響下有了新的發展。他們把組織看成壹個系統,要實現組織目標和提高組織效率取決於組織系統內各子系統及各部門之間的有機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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