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支票樣本的填寫註意大寫,不要有改動。帳戶、名稱不要寫錯。現金支票在正面蓋財務章和名章(和銀行預留印鑒相符),背面葉要蓋相同的章。在背面還要填寫取款人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轉帳支票只需在正面蓋財務章和名章即可,其他不需蓋章。壹、要填寫的內容:1、日期(大寫);2、金額,大寫金額靠左側;小寫金額;3、蓋章。財務專用章和法人代表人名章。4、預留密碼的還要填寫密碼。註意,壹個字都不能錯,而且蓋章要清晰。二、開具支票的要求。第壹是字跡清晰,如果妳第壹次開,字跡要寫規範,寫整齊,先不要寫連筆字。第二,日期、金額大寫,如果有哪個字不明白怎麽寫,可以在電腦裏答壹份出來照著寫,小寫金額和大寫金額要相符。第三,蓋章要清晰,邊沿不能模糊,不能滑印,蓋章前支票下面最後有印章墊,這樣蓋出來效果比較好。第四,支票擡頭,就是收款人,壹般情況下,寫了最好。
法律客觀:填寫現金支票有什麽要求:1.必須使用鋼筆,用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按支票排定的號碼順序填寫書寫要認真,不能潦草,也不能用藍墨水,更不能用紅墨水填寫;2.簽發日期應填寫實際出票日期,不得補填或預填日期;3.收款人名稱填寫應與預留印鑒名稱保持壹致;4.大小寫金額必須按規定書寫,如有錯誤,不得更改,須作廢重填;5.用途欄應填清真實用途;6.簽章不能缺漏,必須與銀行預留印鑒相符;7.支票背面要由取款單位或取款人背書(即簽章),並核對無誤後送交給銀行結算櫃,然後銀行發牌作為取款對號的證明,到出納櫃對號取款;8.取款時要按支票上填寫的金額當面清點現金。現金支票填寫的註意事項:1.購買支票:客戶現金支票使用完畢後,應在現金支票領用單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鑒,同時按標準交費,領取空白現金支票。2.客戶簽發票據應按照《支付結算辦法》和《正確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記載。簽發現金支票時,應用鋼筆蘸墨汁或黑色炭素筆按排定的頁次順序填寫。3.客戶應在其存款賬戶的余額內簽發支票。如透支銀行予以退票,並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千元的罰款。4.“出票人簽章”欄應加蓋預留銀行印鑒,缺漏印章或印鑒不符時,銀行予以退票,並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千元的罰款。5..現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若客戶開出的現金支票超過付款期,開戶銀行不能受理;現金支票的權力時效為自出票日起六個月。6.客戶結清銷戶時,應將未用空白支票繳還銀行。7.現金支票僅限於收款人向付款人(出票人開戶行)提示付款。8.現金支票不能背書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