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適齡的智障兒童國家保障其教育。目前針對學齡前兒童,在大城市有殘聯機構承擔其康復教育,6歲之後可在戶口所在地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學習,在大城市針對成年的智力障礙患者,若程度較好可進入當地社區的庇護工廠進行工作,各地名稱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第十條: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教育事業。
國家扶持邊遠貧困地區發展教育事業。
國家扶持和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
《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第十八條:國家制定學前教育標準,加快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特別是農村的學前教育公***服務體系。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為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提供條件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