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頤,字茂叔,道州營道人。元名敦實,避英宗舊諱改焉。以舅龍圖閣學士鄭向任,為分寧主簿。有獄久不決,敦頤至,壹訊立辨。邑人驚曰:“老吏不如也。”部使者薦之,調南安軍司理參軍。有囚法不當死,轉運使王逵欲深治之。逵,酷悍吏也,眾莫敢爭,敦頤獨與之辨,不聽,乃委手版歸,將棄官去,曰:“如此尚可仕乎!殺人以媚人,吾不為也。”逵悟,囚得免。 移郴之桂陽令,治績尤著。郡守李初平賢之,語之曰:“吾欲讀書,何如?”敦頤曰:“公老無及矣,請為公言之。”二年果有得。徙知南昌,南昌人皆曰:“是能辨分寧獄者,吾屬得所訴矣。”富家大姓、黠吏惡少,惴惴焉不獨以得罪於令為憂,而又以汙穢善政為恥。歷合州判官,事不經手,吏不敢決。雖下之,民不肯從。部使者趙抃惑於譖口,臨之甚威,敦頤處之超然。通判虔州,抃守虔,熟視其所為,乃大悟,執其手曰:“吾幾失君矣,今而後乃知周茂叔也。”
譯文
周敦頤字茂叔,道州營道人。原名敦實,避諱英宗舊諱而改焉。由於舅舅龍圖閣學士鄭向的推薦,做了分寧縣的主簿。有壹件案子拖了好久不能判決,周敦頤到任後,只審訊壹次就立即弄清楚了。縣裏的人吃驚地說:“老獄吏也比不上啊!”部使者推薦他,調任他到南安擔任軍司理曹參軍。有個囚犯根據法律不應當判處死刑,王逵想重判他。王逵是個殘酷兇悍的官僚,大家沒人敢和他爭,敦頤壹個人和他爭辯,王逵不聽,敦頤就扔下笏板回了家,打算辭官而去,說:“像這樣還能做官嗎,用殺人的做法來取悅於上級,我不做。”王逵明白過來了,這個囚犯才免於壹死。 (敦頤)改任郴州桂陽縣縣令,政績尤其顯著。知州李初平很尊重他,對他說:“我想多讀些書,怎麽樣?”敦頤說:“您年齡太大來不及了,請讓我給您講講吧。”兩年後,李初平果然有收獲。(周敦頤調任南昌知縣,南昌人都說:“這是能弄清分寧縣那件疑案的人,我們有機會申訴了。”那些富豪大族,狡黠的衙門小吏和惡少都都惶恐不安,不僅擔憂被縣令判為有罪,而且又以玷汙清廉的政治為恥辱。擔任合州通判時,事情不經他的手,下面的人不敢做決定,即使交下去辦,老百姓也不願意。部使者趙抃被壹些毀謗他的話所迷惑,對他的態度很嚴厲,周敦頤處之泰然。後來(敦頤)當了虔州通判,趙抃是虔州的知州,仔細觀察了他的所作所為,才恍然大悟,握著他的手說:“我差點失去妳這樣的人才,從今以後算是了解妳了。”(後傳)熙寧初,擔任郴州的知州。由於趙抃和呂公著的推薦,做了廣東轉運判官,提點刑獄,他以昭雪蒙冤、澤及萬民為己任。巡視所管轄的地區不怕勞苦,即使是有瘴氣和險峻遙遠之地,也不慌不忙地視察。因為有病請求改任南康軍的的知軍,於是把家安置在廬山的蓮花峰下,屋前有條溪水,下遊與湓江合渡,於是就借營道縣老家所在的濂溪這個名稱來稱呼這條溪。趙抃第二次擔任成都知府時,打算奏請皇帝重用他,還沒有來得及敦頤就死了,享年五十七歲。
解釋
1.分寧:地名 2.主簿:官名 3.委:拋棄 4.手版:即笏板 5.獄:案件 6.得:得以 7.元:本來 8.譖口:誣賴的話 9.去:離開 10.悟: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