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戶籍與社保要求
廣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請首先要求申請人具備廣州市戶籍,或者在廣州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滿壹定年限的非戶籍居民。這壹要求旨在確保住房資源優先滿足本地居民和長期為廣州作出貢獻的非戶籍居民的需求。
二、家庭收入限制
申請人的家庭收入需符合廣州市規定的保障性住房收入標準。這壹標準通常根據廣州市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市場價格等因素進行動態調整,以確保中低收入家庭能夠享受到保障性住房政策帶來的實惠。
三、住房情況審核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廣州市範圍內需無自有住房或者住房困難。住房困難通常指現有住房面積低於廣州市規定的保障性住房面積標準。這壹要求旨在確保保障性住房資源能夠真正用於解決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問題。
四、其他相關規定和要求
除了上述基本條件外,申請人還需符合廣州市政府制定的其他相關規定和要求。例如,申請人需具備良好的信用記錄,無違法違規行為;申請人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申請,提交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等。
綜上所述:
廣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主要包括戶籍與社保要求、家庭收入限制、住房情況審核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和要求。這些條件的設定旨在確保保障性住房資源能夠公平、有效地分配給真正需要的家庭,實現住房保障的目標。
法律依據:
《廣州市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
第六條規定:
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壹)申請人及***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準;
(三)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市政府公布的標準;
(四)未享受過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單位內部集資建房、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等購房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