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高度分為2m至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30m以上4個區段。
1、在2~5m時,為壹級高處作業;
2、5~15m時,為二級高處作業;
3、在15~30 m 時,為三級高空作業;
4、在大於30 m 時,為特級高處作業。
所謂高處作業是指人在壹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國家標準GB/T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
擴展資料:
安全措施: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3、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4、建築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高處作業。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
5、安全防護設施,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並組織有關人員參加。
6、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做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後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
百度百科:高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