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壹:或許有
這是目前主流的看法,《辭源》持此觀點。或許有,有壹種推測的成分,含糊其辭,對壹位元帥級的高官采取這樣不負責任的態度,自然不能服人,所以更加凸顯了嶽飛的冤屈。但這種解釋有壹個很大的問題。首先:嶽飛是有罪名的,而且罪名很明確,當時受秦檜指使,奸臣萬俟卨誣陷嶽飛主要的罪名有:“飛曾嘗自言‘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受詔不救淮西罪”“令張憲虛申警報以動朝廷”,用不著含糊其辭;其次,這樣的回答不符合秦檜的身份,秦檜貴為宰相,而且頗有學識,對於這樣重大的案件,又是出於他的精心設計,自然可以對答如流,不可能顯得如此倉促。
解釋二:必須有
這種解釋認為“莫須有”三個字是“必須有”的誤寫,指這種觀點的人有:徐乾學(《資治通鑒後編》)、畢沅(《資治通鑒考異》)、朱彜尊等,並且有《皇朝中興紀事本末》作為旁證。但這種解釋也屬牽強,因為見“莫須有”這三個字在宋代的多部書籍中出現過,而個別書籍中的“必須有”完全可能是版本上的差異;同時,“必須有”作為回答也完全不符合邏輯。
解釋三:莫,須有
俞正燮在《癸巳存稿》裏,認為“莫須有”三字應該重新句讀為:“莫,須有”。“莫”表示秦檜的遲疑,“須有”表示必須有。“世忠截其語而合之,以詆檜之妄。”這種解釋純屬猜測,缺乏相應的證據。
解釋四:難道沒有?
這是近些年才有的觀點,學者李敖通過對宋朝書籍中的考證,得出“莫須”是宋朝的口語,是“難道沒有”的意思。的確,在現存宋朝的書籍資料中,至少可以找到數十條在對話中使用“莫須”例子,比如:《曾公遺錄》中:
曾布問:不審陛下以光等為有罪、無罪?
徽宗答:莫須是有罪 ?
曾布回:聖意如此,臣乃敢盡言……光等詆毀神宗變亂法度,則事跡具存,豈得為無罪 ?
又如《朱子語錄》中:
叔文問:格物莫須用合內外否?曰:不須恁地說。物格後,他內外自然合。
類似的例子非常多,也的確支持李敖的說法,同時《辭源》“莫須”條也有同樣的解釋。但需要指出的是,“莫須”作為壹種反問語氣是有特定的語言環境的,壹般都是在對話中,根據上下文關系能明確判斷出是疑問句,而關於嶽飛“莫須有”的那段對話中並不能確定是疑問句;另壹方面,秦檜作為宰相用“難道沒有嗎”來回答韓世忠的問題雖然沒有問題,但後壹句韓世忠的反問就成問題了,如果“莫須有”三個字是反問語氣,其含義就是“難道沒有嗎?”也就是說秦檜認為有證據,既然有證據,那麽韓世忠說:用難道沒有這幾個字何以服天下?就顯得太荒謬了。
解釋五:不須有
北京青年報《千古疑案“莫須有”》壹文在推翻了前四種解釋後給出了這個解釋:要想弄清這三個字的真正含義壹定要從當時的政治環境和兩人的語言環境來分析。嶽飛的罪名完全是秦檜壹手炮制的,這就是事件的政治背景,然而這裏面還有壹個更大的背景往往是被人忽視的,那就是宋高宗,像嶽飛這樣的人物,絕對不是壹般的誣陷可以陷害的了的,如果查無實據,不可能成案,而事實上嶽飛的案件的確查無實據,如果沒有高宗的默許,嶽飛是不可能被殺頭的。也就是說,高宗是支持殺嶽飛的。以當時的政治形勢,嶽飛在軍事上已經取得了壹定的優勢,很有可能擊敗金軍並成功接回被擄的北宋皇帝,而這是高宗所無法接受的。高宗前期重用嶽飛是為了保護南宋的偏安,但嶽飛走得太遠,這就不符合高宗的意圖了,因此極有可能是高宗暗示秦檜對嶽飛采取的行動,這壹點世人並不清楚,但秦檜清楚,所以當遭到韓世忠質問的時候,秦檜的回答很簡單:“莫須有”,這三個字完全可以直接從字面理解為:“不須有”,也就是說不需要理由。為什麽不需要理由,因為秦檜明白這是皇帝的願望,壹切都是走過場而已,秦檜這樣回答韓世忠其實是狹天子之威,同時又非常含蓄,不露馬腳。等於是告誡韓世忠不要多管閑事。要知道高宗的意圖是最高機密,任何泄露的人都可能會遭受滅頂之災,因此,秦檜也只能暗示,作為朝中兩位位高權重的大臣,他們的對話中隱隱約約透漏壹些背景也是完全符合當時的語言環境的。當然,這樣的暗示也只能在非常隱秘的場合講,是絕對不能見光的,所以韓世忠余怒未消卻也無可奈何,他問秦檜“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韓世忠說不能服天下可沒說自己不服,翻譯為現代語言應該類似於:“不須有?妳可以這樣對我說,可妳怎樣對天下人交代啊?”也只有這樣解讀才能完全符合上下文的關系。當然秦檜根本就不需要顧及天下人的想法,因為他有強大的後盾。李敖的說法 據李敖先生發表的見解,“莫須有”是宋朝時候的方言,正確的讀法是“莫須,有”,表示“等等看,會有的”,或者“等著瞧,會有的”,態度蠻橫。
江淮方言說
有說南宋時的官話是江淮方言,而江淮話裏“莫須有”(念嘛需有)就是不需有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