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代理詞的條理必須清楚
代理人需要對案件有清楚的認識,對庭審中雙方的爭議焦點有精確的把握。才能對案件有正確的認識。代理人在代理詞中壹定要表達清楚自己的意思。有的放矢,中心要突出。說理要有力度。
二、代理詞的語音需簡明、精確
言不在多而貴在精。該表達的表達清楚就可以,感性的抒情沒有必要,法官的判決是依據事實和法律而不是人情世故,即使是人情世故也不是紙上的。法條和法理也沒必要詳細陳述,妳寫的是代理詞而不是法律意見書,妳面對的是和妳壹樣精通法律的法官,而不是需要妳普法的非法律人員。過多的法理闡述,只會引起法官的反感,點到為止。
三、代理詞的所有觀點都必須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如果是證據,必須是經庭審質證的證據。不能有想當然的觀點,依照常理,依照習慣之類的詞最好不要寫。
舉例說明:
代 理 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XXXX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被告XXXXX的委托,指派我擔任其與原告XXXX買賣合同糾紛壹案的壹審訴訟代理人。下面根據庭審質證和認證的證據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發表如下代理意見,望合議庭采納。代理人認為,原告的訴訟請求不成立,其主要事實和理由如下:
壹、買賣合同是否成立。
采購訂單上明確規定:“若接受本訂單相關條款,請於三天內回復。”對此我方認為:
(1)訂單的性質。本案中訂單的性質是要約。
(2)訂單是否已經失效及訂單失效的法律後果。依照該條款,對方的承諾期限是三天,而對方並未在三天之內回復我方。所以依法要約已經失效,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是買賣合同沒有成立。所以,我方認為,作為本案中主要證據的訂單已失效,買賣合同未成立。
二、如果買賣合同成立,被告也沒有拒收貨物的行為。
(1)原告沒有被告XXXX的證據。
(2)被告並沒有通知原告送貨的義務。對送貨義務的承擔,雙方沒有約定。對3,220支矽膠的交貨方式,都是由原告送貨上門,這點原告在庭審上也作了認可;在原告送貨前,被告也沒有通知送貨。 所以,被告認為沒有義務來通知原告送貨。
三、如果買賣合同成立,在18個月後,被告認為該合同已經沒有履行的必要。被告對原告突然提起訴訟感到費解。
據此,懇請貴院依法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代理人: 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2017年0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