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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是何許人?

張居正(1525—1582),字叔大,號太嶽,湖北江陵人。嘉靖進士,隆慶元年(1567)入閣。穆宗死,他和宦官馮保合謀,逐高拱,代為首輔。萬歷初年,神宗年幼,國政大事都由他主持,前後當國十年,為人善謀,獨攬朝政,是明代最有權威的壹個首輔,也是中國封建社會後期不可多得的政治家。當政期間,面對吏治敗壞、財政危機、賦役不均、軍心渙散的局面,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雷厲風行地推行了壹系列改革,取得了壹定成效。張居正改革的主要內容如下:①整頓吏治。張居正目睹嘉、隆時期的混亂政局,認為其癥結在於吏治腐敗,官僚們“虛聲竊譽”,“愛惡交攻”,結果吏治不清,貪官為害,故救時之急務便是刷新政治。萬歷元年(1573)提出考成法。其方法是逐級考核,隨事考成,“撫按以此核屬官之賢否,吏部以此別撫按之品流,朝廷以此觀吏部之藻鑒。”(《張文忠公全集》奏疏5)以部院考查撫按,以六科監督部院,以內閣督察六科。實行相互制約、監督,借此提高內閣權力。同時,抑制宦官勢力,整飭學政,加強對生員的控制,重用人才,裁汰“冗員十二、三”。結果,行政辦事效率提高,中央政令“雖萬裏外,朝下而夕奉行”(《明史》卷213《張居正傳》)。②整飭邊防,改善民族關系。張居正安定邊防的方針是“外事羈縻,內修戰守”。當時,北邊戰守的重心在薊州。隆慶元年,調任禦倭名將譚倫、戚繼光主持薊州防務。戚繼光以曾對倭作戰的浙兵作骨幹,加緊練兵。他根據薊州地理條件和蒙古兵作戰特點,決定使用戰車,並以步、騎配合作戰。他又修補長城,建築敵臺壹千多個,大大加強了防禦力量。戚繼光整飭邊備的工作得到了張居正的大力支持,從而保證了北邊的安全。遼東方面,經過王崇古、方逢時的修邊墻,開屯田,戰守力量也加強了。至此,長期以來“虜患日塗,邊事久廢”的局面得到扭轉。在邊防鞏固的基礎上,張居正還通過和談來改善明朝和蒙古族之間的關系。停戰議和,互市貿易,“自是邊境休息,東起延水,西抵嘉峪,七鎮數千裏,軍民樂業,不用兵革,歲省費什七。”(《明史》卷222《王崇古傳》)③量入為出,節縮開支。為挽救當時的財政危機,維持國家財政收支的平衡,張居正壹方面裁減冗官冗費,節省皇室的費用。另壹方面,嚴加催征田賦和清理逋欠。萬歷初年,下令“自隆慶改元以前逋租,悉賜蠲除,四年以前免三征七”。萬歷二年(1574)規定,拖欠七分之中,每年帶征三分。第二年又定“輸不及額者,按撫聽糾,郡縣聽調”。並用考成法來嚴厲督促官員奉行。經過壹番整頓後,明王朝的財政收入有了好轉。④丈量土地,打擊豪強。萬歷五年下令清丈土地,凡莊田、民田、職田、蕩地、牧地,通行丈量,限三年竣事。萬歷九年清丈基本完成,全國田畝數字為701萬余項。對豪強地主隱瞞土地起了壹定的抑制作用。⑤改革賦役制度,實行壹條鞭法(參見《壹條鞭法》)。張居正改革,是明朝封建統治者,為了挽救明中葉以後積弱積貧的統治危機而搞的壹場改良運動。經過改革整頓,階級矛盾暫時緩和了,社會經濟也有相對的恢復和發展,府庫錢糧充羨,邊防力量加強,達到了富國強兵的目的。

張居正改革是明朝中期政治家張居正為挽救明王朝而進行的壹系列改革。

明朝中葉,貴族大地主兼並土地的情況相當嚴重。在江南,有的大地主占田7萬頃。

在朝廷,大學士徐階壹家就占田24萬畝。全國納稅的土地,約有壹半為大地主所隱占,

拒不繳稅,嚴重地影響了國家收入。貴族大地主瘋狂地掠奪土地,封建剝削的進壹步加

劇,激起了社會矛盾的尖銳化,接二連三地發生了鄧茂七、劉通、藍廷瑞以及劉六、劉

七等農民起義。明王朝處於危機四伏的境地。

怎樣才能將封建統治維持下去呢?地主階級壹些當權人物認為,必須改革政治,尋

求壹條自救的道路。在這樣的形勢下,張居正的改革措施得到了推行。

張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號太嶽,湖北江陵人。

在明神宗萬歷年間,連續10年擔任內閣首輔(宰相)。他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在內政方面,他首先整頓吏治,加強中央集權制。張居正創制了“考成法”,嚴格

考察各級官吏貫徹朝廷詔旨情況,要求定期向內閣報告地方政事,提高內閣實權,罷免

因循守舊、反對變革的頑固派官吏,選用並提拔支持變法的新生力量,為推行新法做了

組織準備。並且整頓了郵傳和銓政,他的為政方針是:“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壹

號令”和“強公室,杜私門。”

在經濟方面,張居正的成績最為突出。他曾任用著名水利學家潘季馴督修黃河,使

黃河不再南流入淮,於是“田廬皆盡已出,數十年棄地轉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達北

京。

“壹條鞭法”則是張居正在經濟改革方面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封建社會賦役史上

的重大變革。

明朝初年的賦稅制度十分繁雜。當時的賦稅以糧為主,銀絹為輔,分夏秋兩季征收。

此外,還規定農民要服各種徭役,並交納特殊的土貢等等。“壹條鞭法”的內容是:

“總括壹縣之賦役,量地計丁,壹概征銀,官為分解,雇役應付。”就是把各州縣的田

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征總為壹條,合並征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大大簡化了征收手續,

同時使地方官員難於作弊。實行這種辦法,使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解除勞役負擔,有田

的農民能夠用較多的時間耕種土地,對於發展農業生產起了壹定作用。同時,把徭役改

為征收銀兩,農民獲得了較大的人身自由,比較容易離開土地,這就給城市手工業提供

了更多的勞動力來源。沒有土地的工商業者可以不納丁銀,這對工商業的發展也有積極

作用。

“壹條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歲入有了顯著的增加,財政經濟狀況也有不少改

善。國庫儲備的糧食多達1300多萬石,可供五六年食用,比起嘉靖年間國庫存糧不夠壹

年用的情況,是壹個很大的進步。

張居正在軍事上也采取了壹些改革措施。他派戚繼光守薊門,李誌梁鎮遼東,又在

東起山海關,西至居庸關的長城上加修了“敵臺”3000余座。他還與韃靼俺達汗之間進

行茶馬市貿易,采取和平政策。從此,北方的邊防更加鞏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韃

靼沒有發生過大的戰爭。

經過上述改革,強化了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機器,基本上實現了“法之必行”、

“言之必效”,國家的經濟狀況有了改善,財政收入有所增加,在國防上增強了反侵略

的能力。當然,張居正倡導改革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減輕人民的負擔,而是為了鞏固明朝

的封建統治。因而,他的變法不可能觸動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只能作壹些修修補補的

改良,挽救不了封建社會必然滅亡的歷史總趨勢。盡管如此,張居正的改革在壹定程度

上限制了大官僚地主的既得利益。

1582年六月,張居正病死,壹些改革的反對派重新麋集,瘋狂地進行反攻倒算。他們攻擊張居正改革“務為煩碎”,清丈土地是“增稅害民”,實行“壹條鞭法”是亂了

“祖制”。他們下令撤銷了張居正死時特加的官爵和封號,進而查抄家產。

張居正的長子被逼自殺,其他家屬也慘遭迫害。代表大地主、大貴族勢力的封建頑

固派又掌了權,勞動群眾生活更為痛苦。

在中國封建社會中並不乏有起自平民而榮登寶座的皇帝,劉邦、朱元璋都以開國的壹代君主享名青史,但卻少有出身寒微而力挽狂瀾的宰相,張居正就是罕見的壹位。他從秀才、舉人、進士,官至內閣大學士,從平民中崛起,在明朝萬歷王朝初年當了十年首輔,協助十歲的小皇帝,推行改革,把衰敗、混亂的明王朝,治理得國富民安,人們贊揚他是“起衰振隳”的“救時宰相”(1)。

“救時”,是很高的稱譽,這不僅表明他在王朝頹敗之際是壹位臨危制變的大政治家,更以威振壹世的非常舉措彪炳史冊。他的赫赫功績,堪與商鞅、王安石並立為我國封建社會初期、中期與後期最具盛名的三大改革家。

改革發生在明朝後期萬歷元年至十年(1573--1582),張居正出任首輔的十年期間。這是國家多事之秋,但究其所處的16世紀這壹特定的時代,已不僅是壹姓王朝的衰敗,而是整個封建制度走向沒落。在王朝末年力圖振興頹勢而鞠躬盡瘁的政治家有之,但在封建社會末世,以回天之力使衰老的體制再現活力的唯有張居正得到成功,16世紀末的中國歷史,給了他與歷代改革不同的背景和機緣。

中國的封建專制主義體制從秦漢以來到明末,已經延續了壹千六百多年。它本身不僅有創立和完善的過程,而且在不斷地加強和削弱的反復震蕩中發展。多少次農民起義,打翻了壹個又壹個王朝,壹次又壹次造成封建統治的癱瘓,封建專制主義體制仍然沿襲下來,發育起來,愈到封建社會後期,愈益強化。發展到明朝,政治上的集權達到前所未有的強度,連宰相的權力都收歸皇帝所有,因此後世都把明朝視為封建專制主義極度發展的壹個王朝。然而就在這高度強化的專制主義王朝的末年,衰敗的景象遠遠超過漢末、唐末和宋末,這樣壹種極度強化和極度弱化的勢態,***生在同壹王朝的始末,是歷代王朝從未有的境遇。這壹強弱相間相隨的的現象,反映封建專制主義體制本身蘊有不可克服的矛盾,標誌封建專制制度已經百病叢生,沈屙臨絕,不進則亡。

張居正就在這歷史發展的關鍵時刻走向政治舞臺,留下他傳奇的人生。

這個出身湖北江陵的農家子弟,自幼就以神童蜚聲鄉裏,十歲通讀四書五經,十三歲作了《詠竹》的絕句:

綠遍瀟湘外,疏林玉露寒;

鳳毛叢勁節,直上勁頭竿。

小小年紀就以竹自喻,顯示了他少年時代的遠大抱負。這壹年他本可以考中舉人,主考的湖廣巡撫顧* 慧眼識俊傑,看到這少年的不同凡響,故意使他落選,讓他經受挫折,以激勵他更加奮進。果然,三年後張居正再度赴試,壹舉成名,時年16歲,成為最年輕的舉人。顧* 知道後非常高興,立即解下隨身佩帶的玉墜贈給他,鼓勵他成為輔國的英才。

張居正少年得誌,壯年入閣,運籌帷幄,才智明決。《明通鑒》說: “是時帑藏充盈,國最完富”,“起衰振隳,綱紀修明,海內殷阜,居正之力也。”這是清代人對他公允的評價。但在當時人的眼中卻毀譽紛紛,人們對他是非功過的評論,眾口交攻,相互抵捂,不勝其多。在《萬歷野獲編》、《湧幢小品》、《五雜俎》、《定陵註略》、《寄園寄所寄》等明清筆記中,為張居正是否陷害朋友,接受賄賂,

勾結內監,兩個兒子蟬聯狀元、榜眼,是否暗通關節等等,有的責難,有的辯解,褒貶不壹,而至“人情洶洶”,這樣多的是非榮辱集於壹身,在歷史上也不多見。

他個人的結局與商鞅、王安石等改革先輩壹樣坎坷,遭遇到不幸。如果說,這壹切在歷代改革家的經歷中並不鮮見的話,耐人思索的是,導致他身後“鞭屍”,全家遭難的,是他壹手提拔、重用的繼任首輔張四維,而為他平反昭雪,奔走呼號的,竟然有當初被他廷杖致殘的反對派,太子太保、吏部尚書鄒元標。這樣令人啼笑皆非的結局,在中國改革史上也屬聞所未聞。

歷史何以給了他這樣的錯位?!

二、臨危受命

明朝是封建專制制度極度發展的壹個王朝。它的統治體制,造成君主絕對權力的濫用和腐敗的官僚政治。從封建社會確立以來,皇帝對處理國家事務有至高無上的獨裁權,明初又收回宰相的權力,設置內閣首輔作為皇帝的事務秘書,壹切章奏皆由皇帝親自過目審批,任何人不得過問。凡是斷大事、決大疑,臣下只能面奏聽旨,事無巨細統統集權於皇帝壹身,君主的權力高度膨脹,超過歷代王朝。

事物發展到極點往往走向它的反面,由權力高度集中給皇親貴戚帶來更為驕奢淫逸的生活方式,銷蝕了他們管理國家事務的起碼能力,滋養出壹代又壹代昏憒的帝王。明中葉後,皇帝不臨朝成為慣例,嘉靖皇帝深居內宮,修仙煉道,三十年不理政;隆慶皇帝在位六年,極少審批公文,遇有國家大事,聽任群臣爭議,壹言不發,有人竟以為他是啞吧。國初上朝有嚴格的朝儀,官員稍有失禮要受到處罰,甚至招致非命,大臣覲見都提心吊膽,絲毫不敢懈怠。時過壹百多年,到隆慶年間,朝儀早已被人忘卻,連怎樣進退應答,都沒人說得清楚。偶有朝參,大臣們在殿上大搖大擺,高聲喧嘩,隨地吐痰,冒瀆君威,不以為意。這種現象,不僅在封建王朝歷史上見所未見,到清末都沒有達到這種程度。

皇帝,是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最高的政治代表,皇帝威權的跌落,意味著中央集權的體制已經駕馭不了它的統治序列,這是統治機器崩潰離析的表現。皇帝長期不理國務,政治重心自然就落到內閣身上,誰成為首輔,誰就能主政,實際上就握有最高的權勢,這就必然招致統治階級內部爭奪內閣首輔的尖銳鬥爭。嘉靖、隆慶年間,短短六年,徐階政倒嚴嵩,高拱又推倒徐階。李春芳被高拱擊敗,高拱又被張居正轟跑,幾乎壹年壹變。壹個首輔倒了,牽連壹批官員被貶謫,今朝得勢的,來年就可能被趕下臺。內閣之中愛惡交攻,吐唾辱罵,甚至大打出手。官衙無視法令,政多紛更,事無統紀,主錢谷的不明出納,司刑名的不悉法律,管監察的不行糾劾。人們憤憤地指出:“嘉隆以來,紀綱頹墜,法度淩夷”(2),“本朝姑息之政甚於宋代”(3)。統治集團的腐敗、混亂和失控遠比王安石變法的北宋還要嚴峻。

財政上的困難比政治危機還要緊迫。社會經濟最棘手的是土地兼並問題,土地集中私人的規模愈來愈大,皇親國戚爭先恐後地吞並土地,壹旦占為已有,就利用特權瞞田逃稅,土地被兼並愈多,國家的稅收愈少。嘉靖皇帝的四子朱載圳在湖廣占有良田數萬頃,隆慶皇帝兒子的王莊、王店遍及各地。有爵位的勛臣、有權勢的太監、有功名的鄉紳,利用他們不納稅、不當差的優免權紛紛搶占土地,各類莊田迅速擴張。“私家日富,公室日貧”(4),稅源逐漸枯竭。隆慶五年,全年財政的總收入只有250 萬兩,而支出達到400 多萬兩,赤字超過三分之壹。政府累年的收

入每況愈下,而皇室的龐大開支卻有增無減。隆慶皇帝的宮廷耗費比國初多至數十倍,官員的貪汙、浪費和浩大的軍費更加重了財政的拮據,國窮財盡已到了觸目驚心的地步。

值得註意的是,這時農民階級與地主階級的矛盾並未達到激化的程度,根據《明實錄》的記載,隆慶年間的農民起義***有三十多次,年平均數還低於明初洪武年,大都是零星、分散的打家劫舍式的小股隊伍,尚未對王朝的統治構成主要威脅。列寧在論述俄國革命規律時,曾經把下層不願照舊生活和上層不能照舊統治,作為起義成功必須同時具備的兩個條件。但是這兩個條件不壹定同時到來,在階級鬥爭還沒有全面激化,統治機構卻已經癱瘓,達到不能按照原樣統治下去時,卻可能先期爆發執政危機。嘉靖、隆慶年間政治、經濟的動蕩主要來自統治階層內部的矛盾和沖突,這是社會危機的主要表現形式。

在統治階級中並非沒有開明人士力圖改弦易轍,但都難以奏效。嘉靖末年首輔徐階下決心改變局面,把激勵自己的口號貼在墻上,吃住不離內閣,通宵達旦地處理公務,裁減冗員,平反冤獄,改善士兵生活,但對時局的敗壞並無大補,他自己不久即在敵手的攻擊中舉籌失措,被迫辭職。繼任首輔高拱,早有雄心大誌,想大幹壹場,他認為前任的措施不得要領,因此壹反徐階的作為,把平反的諸臣壹概報罷,以“識人才”作為“興治道”(5)的根本方針,選用官吏不問出身、資歷,大力提拔年青官員,規定年滿五十的只能授以雜官,不得為州縣之長,獎掖優秀,懲治貪惰,務求克盡職守。這些都有可取之處,他也因此博得“善用人”的佳譽,但是,他無能通觀全局,駕禦左右,不久也被罷職。

他們都是首輔中的幹才,為了興利除弊作了力所能及的努力。問題在於,這種改進既不冒犯現存的社會關系,也不幹預財政體制,只是在維持現狀的基礎上,對衰朽的官僚機器進行點滴修繕。改革沒有擊中要害,更沒有觸動政治、經濟的主要流弊,因而無能支撐破敗的帝國大廈,所以,他們都很快地敗下陣來,狼狽離職。

張居正則是有識之士中的佼佼者,他目睹時局的敗壞,憂心忡忡地寫下這樣的詩句:

風塵暗滄海,浮雲滿中州。

目極心如*,顧望但懷愁。(6)

深切的憂患意識,使他無意留戀悠閑的生活,在同僚沈醉歌臺舞榭的日子裏,他閉門謝客,攻讀歷朝典章,剖析政務,探索救國興邦之道;在告病回鄉休假的三年間,不辭辛勞走訪民間疾苦,立誌要廊清天下之患。隆厭六年(1572),意外的機遇來了,這年皇帝病故,遺詔命高拱、張居正、高儀***同輔佐十歲的小皇帝朱翊鈞( 神宗,即北京定陵的墓主) 。高拱是首輔,為人驕橫,在他心目中張居正是下屬,高儀年邁多病,都不是自己的對手,唯壹能與之爭權的是司禮監掌印太監馮保,在高、馮鬥爭中,張居正趁機聯合馮保,擠走高拱,這年高儀病逝,得以循序升為首輔。他本是小皇帝的老師,又是唯壹健在的顧命大臣,得到皇帝的完全信賴。在他主政的十年間,實際上掌握明帝國的大權,這為他實行改革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

三、成功之道

張居正改革,是在統治機構近乎解體,財政瀕於破產的局面下,自上而下發動的壹場挽救王朝統治危機的運動。

他有句名言: “當大過之時,為大過之事,未免有剛過之病,然不如是,不足以定傾而安國! ”這“剛過”,充分表現出他以剛毅明斷的見識和魄力,把新政以迅雷之勢推向全國,因此也留下“時政苛猛”的訶難,是耶? 非耶? 都已成為既往。歷史關註的是,他以什麽樣的決策,使王朝轉危為安,力挽狂瀾於既倒!

十年改革從政治推向經濟,從四個方面強國富民,取得顯著成效。

(壹)、以法治為理政的中心,示大信於天下,使改革得到有力的組織保證`

封建社會的改革,都是從上層發動的改良運動,這首先要求集權上層,做到事權歸壹,如果不加強朝廷對各級機構的控制力,改革就是壹紙空文。萬歷以前法紀廢弛,政多紛更的情況不改變,任何美妙的新政都不可能付諸實施。張居正清醒地看到這點,提出“尊主權”為“方今急務”。這“尊主權”並非是壹般意義上的忠於君主,它強調的是發揮政府的職能,所謂“壹方之本在撫按,天下之本在政府。”(7)“壹切以尊主、庇民,振舉頹廢為務。”(8)以做到“張法紀以肅群工,攬權綱而貞百度。”(9)使尊朝廷和執法聯為壹體。它的要旨是以伸張法紀為重點,整頓政府機構和統治秩序。值得稱道的是,他把不法權貴看成“權蠍”(10),認為他們才是真正禍國殃民的大患,因此以打擊不法權貴作為“勵精之始”(11),提出“鋤強戳兇,剔奸厘弊”(12)的主張。把改革的鋒芒指向統治階級內部的不法現象,以觸動最腐朽、最黑暗的社會勢力,這比壹般把鎮壓百姓視作首務的地主官僚,是明顯的膽略過人,才高壹籌。

不法權貴橫行壹方由來已久,惡勢力盤根錯結,誰也碰不得,有沒有這個膽量對他們繩之以法,是能不能以法理政,取信於天下的嚴峻考驗。張居正還在主政前夕,即面臨他少年時代的恩人,江陵遼王作惡鄉裏,魚肉百姓壹案,地方官畏懼遼王府的勢力,對遼王的罪行,不敢如實上報,張居正斷然處治了失職的官員,甘冒“謀產害友”的罵名,廢去遼王,懲辦了江陵壹霸。改革剛剛啟動,又碰上最有權勢的太監馮保的侄子毆打平民犯了法,這是壹件引人註目的事,因為張居正當上首輔主要得自馮保的支持。然而,這件事並未難倒張居正,他當機立斷,把馮的侄子革職,杖打四十大板,並通告馮保嚴格家教,伸張了法紀。他還依法懲治了孔夫子的後裔衍聖公,法辦黔國公,用強有力的措施限制皇親貴戚擅權,壹再宣告: “所在強宗豪民,敢有撓法者,嚴治不貸。”(13)

將抨擊不法權貴與革除弊政連在壹起,從規章制度上堵塞漏洞,是他最成功的壹舉。在明代,驛遞是官方辦理公務的主要交通工具,從北京到各省的交通要道都設有驛站,負責供應來往官員的吃、住、差役和車馬等交通工具。這些負擔都分攤給就近的民眾。明初使用驛站有嚴格的規定,非有軍國要務,不得發給印信乘驛。這些規章到明後期已經名存實亡,兵部和各省撫按,隨意填發印信送人情,壹張印信使用終身,或是輾轉贈送。官員在驛站百般勒索,捕人掠盜,成為酷虐的暴政。張居正決心從此開刀,痛加裁革,掃除多年積弊,使人民得到實惠,這是改革取信天下,得到百姓信任的重要保證。

(二)、以理財為監察的中心,整頓官府,使新政得到財政收益

張居正認為,外之豪強兼並與內部官府舞弊,這兩股勢力的勾結,是社會不安定的主要弊源。要有效地約束不法權貴,打擊違法活動,必須從吏治著手整頓官府機構。但是官官相互,歷來如此,當事情觸及大大小小官員的既得利益,那就是捅了馬蜂窩,遭到眾多的抵制,甚至陷入孤立,所以在封建社會中整頓官府是件冒風險的事。張居正為政不久卻取得成功。主要辦法有三條。

其壹,從加強監察著手,提高行政運轉的效率。明朝的中央機構分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六部中又分設監察機構六科。部的最高長官是二品官,科的長官最高是七品,可這七品對二品卻有封駁糾劾的權力,所以大官統率小官,小官卻可以牽掣大官,六部和六科都直接向皇帝負責,內閣不幹預,這遇到昏憒的皇帝那就亂了套。張居正改為由內閣總其成,頒行官員考成法,吏部通過詢事考言,以言核事,以事核效,評定官員的勤惰,定期考勤,隨事考核,以壹套嚴密的監察制度防範玩忽職守的現象。

其二、以理財作為考核的準則,這是考成法的最終目的。當時官場通行的是增加賦稅,向小民頭上搜刮,不敢督繳正賦田稅,因為逃稅拖稅的都是豪強權貴,追繳田稅無異在是太歲頭上動土,誰也不敢出這個頭。張居正毅然提出對官員“以錢谷為考成”(14)的主張,凡是追繳欠稅不足的官員,都要受到批評、調離或撤職的處分。以追索田糧評定政績,迫使官員打擊不法權貴,使貪官無處藏身,不用加稅而補足國家虧損,這是壹項成功的經驗。

其三是不拘壹格用人才,培植改革的中堅力量。有為的政治家們往往都能在用人方面破除論資排輩的偏見,但像張居正那樣重視從下層提拔人才,殊屬難得。他倡導:“采靈菌於糞壤,拔姬姜於憔悴。”(15)認為立賢無方,唯才是用,即使賤為僧道皂隸,只要出類拔萃,可以位列九卿,作為國家的棟梁。他突破成規起用行伍出身的李成梁為鎮邊大將,破格重用殘疾小吏黃清為太仆卿高級官員,重新起用被罷官的水利專家潘季馴治理黃河。在改革推向高潮時特許府、州、縣的考生越級報考京師的國子監,把各地人才收羅到中央,很快組成精幹的班底,形成改革的中堅力量,為建樹新政作出貢獻。

(三)、以均賦役為中心,厚商利農,發展社會經濟

明朝的賦稅制度是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田稅,按人頭派差役,所以土地和戶口是王朝財政和勞動力的主要來源。隨著兼並勢力的發展,民間的土地和人口逐漸集中到勛臣、貴戚和大地主的名下。他們倚仗特權,賄賂官府,隱占戶口,瞞田偷稅,逃避差役,到萬歷前夕法定的征糧地比明初已減少壹半,人口減少三分之壹以上,大批的土地、人力流進私人腰包,使國家的稅源衰竭。本來國家征收田賦是,田多的多征,田少的少征,按畝核算,從法制上說是公平的,這也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條件下的均稅實質性內容。有的農戶土地被豪強侵占,田賦卻留在原田主的名下,造成產去稅存,這就發生了賦稅不均的社會問題。考成法只能解決壹部分欠稅的問題,大量的瞞田逃稅和稅役不均亟需從賦役制度上加以整頓,這才能開辟理財安民的新途徑。萬歷五年開始調查,次年即通令清丈全國田地,詳審細核,三年查出漏稅土地八十余萬頃,從嚴打擊了違法的權貴地主,迫使他們守法,不敢輕易欺隱,小農免受賠累,國賦按時收納,扭轉了財政虧損。後人評價這壹舉措說: “既不減額,亦不增賦,貧民之困以紓,而豪民之兼並不得逞。”(16)確實做到了公私兩利。

在賦稅不均的現象初步糾正後,立即著手解決逃役問題。萬歷九年在全國推行“壹條鞭”法,即是將賦役中的各項名目,如雜泛、均徭、力差、銀差等各種稅收合並為壹種,將力差歸入田賦,壹律按田畝核算,減化手續,統壹征收。並可改折銀兩,允許被征調的差役出銀雇人代役。這就擴大了貨幣流通的範圍,削弱了人身依附關系,使商販和工匠獲得了人身自由,這對商品經濟的發展起了促進的作用。

在調整經濟政策的同時,又把興修水利作為發展生產的重要課題。歷來治河的方針只顧漕運,為朝廷運糧,不顧民生,因此大多采用分疏黃河的辦法保障運河渠道的暢通,也就是在黃河下遊多開枝河,分泄河水,這種辦法容易淤塞河道,墊高河床,但卻急功近利為歷代王朝慣用。張居正大力支持水利專家潘季馴摒棄傳統方法,采取漕運與民生兼顧的方針,築堤束水,以水攻沙,利用奔騰的河水,沖沙入海,自此多年沒有大患,使得黃河兩岸“十年棄地轉為耕桑,河上萬艘捷於運輸。”(17)保障了生產,穩定了政府的財源。

(四)、以近民便俗為宗旨,提倡面向實際,為改革提供有力的思想資源

張居正自從政以來,就倡言治國理政不外乎謀求富強大事,這在當時並不容易為壹些官僚士大夫所接受。宋明以來,理學被尊為儒學的正宗、統治階級的官方思想,到明後期愈來愈走向空疏。它宣揚心外無物,不假外求,把做學問的功夫引向發掘內心世界,否認客觀真理,這種完全脫離實際的學風,養育出壹批文人學士談玄說虛,好說大話、空話,鄙薄民生實事。他們嘲諷張居正說:“吾輩謂張公柄用,當行帝王之道,今觀其議論,不過富國強兵而已,殊使人失望。”張居正對此報之壹笑說:“過譽我矣! 吾安能使富國強兵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