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單位業務急速的發展會帶來信息量的膨脹,傳統手工管理已經無法及時處理和交流了。單位為了提高管理的效率,往往會選擇信息化,本文為大家整理了公司整體業務流程圖,僅供參考!
公司整體業務流程圖
公司業務制度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為規範員工行為,全面提升單位整體服務水平、環境適應能力及市場競爭能力,使單位健康而正高效地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作息安排
第壹條 工作時間每周壹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因季節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 周日全天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期間如需加班,單位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適時調休。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壹條 ?單位實行當日到崗簽到制。遲到、請假、曠工後到崗須及時簽到並註明報到時間。代簽按遲到論處。辦公室具體負責簽到和考勤統計。
第二條 ?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內簽到按遲到論處;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至3個小時內(含3個小時)簽到按曠工半日論處;當日超過3個小時以上按曠工壹日論處。
第三條 ?提前30分鐘內下班按早退論處;提前30分鐘至3個小時內(含3個小時)下班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個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壹日論處。
第四條 ?請假應提前書寫《請假條》並當面交上級批復。特殊情況不能當面請假應向直接上級致電說明,請假期滿報到後須及時補寫《請假條》,由上級簽字後交辦公室存檔。
第五條 ?請假壹日內(含壹日)由直接上級批準。超過壹日,需經直接上級簽字後報由副總經理簽字批準。
第六條 ?連續長時間加班可由單位安排適當調休。因培訓和個人工作延誤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內。
第七條 ?請假、調休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第八條 ?因公不能按時報到或提前離崗須向直接上級及時說明。
第四章 室內規範
第壹條 辦公室行政人員負責來訪客人的接待、引見、服務和送別。
第二條 客人來訪時應主動起身迎接。接待時要禮貌大方、熱情周到。經過簡單溝通後應及時告知相關人員具體接待。
第三條 客人落座後,應主動遞送茶水;客人離開時,應主動送別;客人離開後,應及時收拾整理。
第四條 辦公電話禁止長時間占用,禁止接打私人電話。
第五條 辦公用品要註意經常維護,盡量避免人為損壞。
第六條 上班時間禁止上網私自聊天、打遊戲、賭博、從事和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七條 禁止正常工作時間在辦公大廳睡覺、大聲喧嘩、吵鬧或大聲播放音樂;禁止在辦公室吸煙、喝酒、隨地吐痰。
第八條 辦公場所人人都需保持個人工作區域整潔幹凈,不得隨意丟放垃圾、汙垢或碎屑。
第五章 值日規定
第壹條 ? 單位實行衛生輪流值日制。具體安排詳見《衛生值日表》。
第二條 ? 當天值日人員應在下午下班後負責倒垃圾、洗地板、擦桌面等清潔整理工作。辦公室無人值守時應檢查、關閉所有電器、門窗後再離開。
第三條 ? 垃圾、廢棄物、汙物的清除應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六章 行政規定
第壹條 ?壹個上級的原則。上級不得越級指揮,可以越級檢查、指導、協助和了解情況;下級不得越級匯報,可以越級申訴和上訴。相互間不得跨部門指揮和匯報。(特)財務部經理在財務上服從總經理,在行政上服從副總經理。
第二條 ?下級必須服從直接上級管理。對上級的.安排持有異見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投訴。對上級裁決不滿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申訴。錯誤指揮或錯誤判斷上級指揮經上級裁決後,有責任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壹切後果。
第三條 ?直接上級缺席或不服從單位統壹管理時,由直接上級的上級負責管理指揮和協助。
第四條 ?單位員工每兩個月進行壹次述職,以接受總經理的當面質詢。副總經理負責具體安排。
第五條 ?副總經理是單位行政工作的常務執行人。辦公室協助執行。
第六條 ?總經理是單位行政工作的最高負責人和重大事務的最高決策者,遇重大情況時,總經理有權對單位進行調整。
第七章 會議規定
第壹條 領導召開會議要改進作風、縮減時間、提高質量、註重實效。員工參加會議要準時到席、調整手機、禁止吸煙、做好筆記。
第二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單位全體員工會議的通知、組織、主持和會議筆記。
第三條 部門和小組會議由部門或小組負責人召集、主持和筆記。
第八章 安全規定
第壹條 ?單位要求所有管理人員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員工安全教育,時常提醒員工註意個人人身、財產和單位財物安全。
第二條 ?員工要自覺遵守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遵照單位要求和上級囑托,時刻註意對個人人身、財產和單位財物安全的防範。
第三條 ?單位交給個人使用的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未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將單位物品外帶或外借。
第四條 ?禁止在無技術保障的情況下安裝、拆卸、維修單位辦公用品,特別是帶電產品。
第五條 ?員工個人財物應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置在集體辦公場所。
第六條 ?單位要求的保密事項未經單位許可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
第九章 印信管理
第壹條 ?財務部負責單位印章和合同管理。印章要嚴格保管,規範使用,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外帶。
第二條 ?單位正式文件和合同需經財務部經理最後審核後加蓋公章。未經總經理同意,空白合同不得隨意蓋章。
第三條 ?業務外出可攜帶空白合同。因業務急需可向副總申請領取空白蓋章合同。個人攜帶空白蓋章合同不超過24小時。
第四條 ?簽定空白蓋章合同時增訂條款,須及時向副總經理匯報。
第五條 ?空白蓋章合同簽定後,應及時送交財務部進壹步核查,無誤後交由辦公室統壹建檔。
第十章 檔案管理
第壹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規章制度、行政執行手續、會議筆記、人力資源資料、業務資料、工作報告、計劃、客戶資料、來函來文、合同、活動影像等各種書面和音像資料。
第二條 ?檔案管理要分門別類,統壹存放,避免損壞和丟失。
第三條 ?檔案借閱應嚴格按照閱讀權限和保密規定,未經副總經理同意不得隨意向單位以外的人員借閱。 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讀當天交還保管。
第十壹章 財務規定
第壹條 單位所有財務支出需直接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條 壹般情況下大額款項可安排銀行轉帳。需要收、支現金時由財務部經理直接安排。
第三條 財務部經理有權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對財務執行作出詳細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後作為本制度附件頒布執行。
第十二章 用人制度
第壹條 ?單位的大門時刻向人才開放是單位人力資源建設的長期方針。單位將通過人力資源市場、媒體、網絡、專業人才推薦機構公開招賢納士,同時鼓勵員工隨時通過關系積極發現並引進人才。
第二條 ?新人進入單位後,需進行壹周時間(連續七天)的觀察。觀察期結束後,壹經錄用,壹周觀察期計入第壹試用月並補發工資。
第三條 ?所有新人壹經錄用,需進入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合格進入正式聘用期,並簽定《勞動合同》。
第四條 ?新人試用期間表現突出可提前結束試用。進入正式聘用後,享受單位正式員工待遇。
第五條 ?單位隨時引進新人加盟,通過周期性的培養和選拔,以保證團隊競爭優勢快速提升。
第六條 ?員工辭職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副總經理遞交《辭職報告》,經副總經理批準並安排工作交接後方可離職。
第十三章 培訓辦法
第壹條 ?單位要求人人獨當壹面,重視團隊***同成長,通過堅持不斷的培訓學習,提高每壹位員工的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
第二條 ?所有單位員工必須接受單位提供的各種培訓。新人進入單位至少要接受三天的崗位專業培訓,隨後的培訓由各部門和單位統壹安排。培訓要講求實效,長期堅持。
第十四章 機構設置
第壹條 單位主要部門機構圖
第二條 單位機構設置既要考慮現實需要,做到“人有其職,才有所用”,也要註意單位人力資源儲備和企業未來規劃需要。
第三條 各部門人員要做到“人人盡職盡責,事事盡快盡好”,既要保證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也要加強相互幫助、***同協作。
第十五章 業務規範
第壹條 ?市場劃分:鄭州市場劃分為北區(中原路、金水路以北,含金水路)和南區(中原路、金水路以南,含中原路)兩大業務區。鄭州以外市場由副總協調開發。業務開發應註重行業細化。
第二條 ?人員分配:業務經理協同各大區主任和客服主管各自負責本區業務開發和客戶維護。單位其他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後統壹由副總經理安排業務開發和客戶維護。
第十六章 補充說明
第壹條 本制度是單位2006年制度建設的過渡版本,由總經理簽 ?字批準後頒布實施,辦公室負責保管。單位享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
第二條 單位每壹位員工有權隨時 ?借閱,不得損壞、丟失、隨意塗改。未經單位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將本文件復印或轉借給單位以外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 各部門負責人須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逐步制訂具體的操 ?作流程,報經副總經理批準後,作為本制度附件頒布實施。
第四條 本制度執行期間,員工如有修改建議,可直接向辦公室說明。辦公室經過匯總後以書面形式呈報副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對建議的適宜性、充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審,並作為參考資料用於制度修訂。
第五條 總經理因有特殊安排不受本制度考勤約束。其他工作人員因公不能經常按本制度考勤約束,須報由副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副總經理外出時暫由財務部經理楊琳代行其職權。財務部經理同時外出可直接向副總經理電話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