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根據消防法規定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應當履行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壹)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三)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四)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消防應急疏散組織程序和措施:
壹)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壹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壹次演練。
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
公眾聚集場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為加強(單位名稱) 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單位員工對突發火災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及處置能力,維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預案。社會單位或企業應結合自身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當本單位人員發生變化時,單位要及時修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組織機構,組織新調整人員熟悉掌握預案中自身職責,嚴防“掛空擋”情況發生,確保緊急時刻預案得以有條不紊地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 第二十條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人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分工,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保持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