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當入庫材料的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時,差異額會記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的貸方,同時,材料采購科目的借方也會記錄相應的金額。具體的分錄為:借方登記在材料采購科目,貸方登記在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3、當調整材料計劃成本時,調整的金額應自“原材料”等科目轉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調整減少計劃成本的金額,記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的借方;調整增加計劃成本的金額,記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的貸方。
4、當結轉發出材料應負擔的超支材料成本差異時,相關的金額會記入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委托加工物資、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的借方,同時,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的貸方也會記錄相應的金額。
5、當結轉發出材料,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時,相關的金額會記入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委托加工物資、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的借方,同時,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的貸方也會記錄相應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