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支票填寫規範:
1、出票的日期(大寫):數字規定必須大寫,數字大寫的寫法是:零、壹、發三、肆、伍、陸、柒、捌、玖、拾。
2、付款行名稱、出票人帳號:即為本單位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帳號(帳號是小寫的阿拉伯數字)
(1)現金支票收款人可以寫為本單位名稱,這時現金支票背面“被背書人”欄內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之後收款人可憑現金支票直接到開戶的銀行領取現金。(有部分銀行各營業點聯網的可到聯網營業點直接取款,具體的要看聯網覆蓋範圍而定)。
(2)現金支票收款人可寫為收款人個人姓名,此時現金支票背面不蓋任何章,收款人在現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證號碼和發證機關名稱,憑身份證和現金支票簽字領款。
(3)轉帳支票收款人應填寫為對方單位名稱。轉帳支票背面本單位不蓋章。收款單位取得轉帳支票後,在支票背面被背書欄內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填寫好銀行進帳單後連同該支票交給收款單位的開戶銀行委托銀行收款。
4、人民幣(大寫):大寫數字的寫法是:零、壹、發三、肆、伍、陸、柒、捌、玖、億、萬、仟、佰、拾。支票填寫樣式和格式需要註意的:“萬”字不帶單人旁。
5、用途:
(1)現金支票有壹定限制,壹般填寫“備用金”、“差旅費”、“工資”、“勞務費”等。
(2)轉帳支票沒有具體規定,可填寫如“貨款”、“代理費”等等。
6、人民幣小寫:最高金額的前壹位空白格用“¥”字頭打掉,數字填寫要求完整清楚。
7、蓋章:
支票正面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缺壹不可,印泥為紅色,印章必須清晰可見,印章模糊只能將本張支票作廢,換壹張重新填寫重新蓋章。反面蓋章與否見“2、收款人”。
擴展資料:
現金支票註意事項:
1、支票正面不能有塗改痕跡,否則本支票作廢。
2、受票人如果發現支票填寫不全,可以補記,但不能塗改。
3、本支票付款期限十天就是說從妳支票開票日開始到第10天這段時間妳要到銀行櫃臺轉賬或者支取現金!如果超過了10天就無效!
4、客戶應在其存款賬戶的余額內簽發支票。如透支銀行予以退票,並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千元的罰款。
5、客戶結清銷戶時,應將未用空白支票繳還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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