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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左傳》之十七

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故先書弒其君。會於稷以成宋亂,為賂故,立華氏也。

宋殤公立,十年十壹戰,民不堪命。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太宰,故因民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馬則然。”已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於鄭而立之,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宋公。

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戊申,納於大廟。非禮也。

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袞、冕、黻、珽,帶、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厲、遊、纓,昭其數也。火、龍、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錫、鸞、和、鈴,昭其聲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今滅德立違,而寘其賂器於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其若之何?”公不聽。周內史聞之曰:“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

譯文

二年春,宋國卿大夫華父督攻打孔氏,殺死孔父而奪取其妻。宋殤公發怒,華父督懼怕,隨後殺害宋殤公。君子認為華父督心裏早就沒有國君,然後才會產生這種邪惡,所以先記載殺害其國君。集會於稷地,為的是平定宋國混亂,由於贈送財物的緣故,很快穩定了華氏的地位。

宋殤公即位後,十年間經歷十壹次戰爭,民眾不堪此命運。當時孔父嘉為司馬,華父督為大宰,因為民眾不堪此命運,華父督就先宣傳說:“這是司馬造成的。”已殺害孔父嘉而後殺害宋殤公,便把莊公從鄭國召回而立莊公為國君,以親近鄭國。並把郜國大鼎贈送給魯桓公,齊國、陳國、鄭國都贈送禮物,所以華父督就擔任了宋國的相國。

夏四月,魯桓公從宋國取來郜國大鼎。戊申日,置於太廟。這不符合社會行為規範。

臧哀伯勸諫說:“統治人民的人,要顯揚道德堵塞違法,以治理告誡百官,仍然擔心有所失誤,所以顯揚美善的規律以示範於子孫。因此純潔的太廟鋪以茅草屋頂,大的車輛鋪以草席,大的羹湯不加調料,祭祀用的糧食不加工,以顯揚儉樸。禮服、禮帽、祭服、大圭、腰帶、下裳、綁腿、木鞋、橫木、帽帶、帽垂、玉帶等,要顯揚其度數。五彩絲繩、絲網、刀鞘、刀鞘飾物、大帶子、磨刀石、旗旒、旗纓等,要顯揚其數。畫火、畫龍、繡黼、繡黻,要顯揚其文明。五色和同於形象,要顯揚其選擇。錫鈴、鸞鈴、衡鈴、旗鈴等,要顯揚其聲音。畫有日月星三辰的旌旗,要顯揚其明亮。那規律,儉樸而有度,升降而有數。文明教化以治理,用聲音明亮來發揚,以治理顯示百官,百官於是而有戒懼而不敢改變治理之律。如今廢棄規律樹立違法之事,而把別國賄賂來的禮器置於太廟,以明示百官,百官都來效法,還能懲罰誰呢?國家的敗亡,是從官員的邪惡開始的。官府失去規律,就是寵愛與賄賂彰顯。郜國的大鼎在太廟,有什麽比這更彰顯賄賂呢?武王攻克殷商,把九鼎遷到雒邑,有最佳行為方式的讀書人或有非議,何況是將顯揚違法亂紀的禮器置於太廟,這又該怎麽辦?”魯桓公不聽。周國的內史聽說後,說:“臧孫達的後代在魯國可能長享福祿吧。君主違禮,不忘勸諫以規律。”

華父督的弒君是單純因為紅顏禍水,還是早有預謀,我是存疑的,反正華氏擁立宋莊公後,小日子過得不錯。為了穩固自己的地位,他壹邊散播流言,把宋殤公十年十壹戰歸罪於司馬孔父嘉,當然宋殤公也有連帶責任;壹邊又打開國庫,大肆賄賂鄰國,以防鄰國出兵幹涉。然後,擁立有繼承權的公子馮為君。手段顯得十分老辣周到,完全不象臨時起意的樣子。

大家還記得隱公三年(公元前720年),宋穆公讓位給侄子與夷,讓兒子公子馮避居鄭國的事吧!宋殤公顯然對堂弟公子馮十分戒備,所以才響應衛國州籲的號召,壹起圍毆鄭國,牽扯進了東門之役,這些年鄭國國力日盛,宋鄭之間的戰爭,宋國吃虧多,占便宜少,民怨沸騰,才給了華父督機會,歸根結底還是宋殤公自己的原因。

臧哀伯諫納郜鼎這壹段也很精彩。是啊!把別國賄賂來的禮器,供奉在太廟裏,等於明著昭告天下,國君喜歡賄賂。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各級官員紛紛效仿,這樣的結局可想而知。魯桓公不能納諫,魯隱公也不善納諫,這種傳統之下,無怪乎魯國日漸衰敗。

隱公五年(公元前718年)臧僖伯諫觀魚失敗,現在當兒子的臧哀伯諫納郜鼎也失敗,看來臧家還是沒有掌握說服國君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