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考試如下:
事業單位職稱類別包括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小學教師、高校教師、黨校教師、技校教師、演員、播音、衛生技術、農業技術、檔案、文物博物、圖書資料。
群眾文化、計劃生育、新聞、科學研究、出版、教練員、藝術系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工程技術、翻譯、律師、公證、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物業管理、翻譯、技工等序列。
目前,教師、演員、播音、農業技術、檔案、文物博物、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等序列職稱,采取評審授予的辦法。
而采取考試辦法授予的職稱序列包括、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工程技術、翻譯、律師、公證、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物業管理、翻譯、衛生技術、社會工作、通信、出版、技工等。
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與學識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等級稱號。
就學術方面而言,職稱具有學銜的性質;而就專業技術水平而言,職稱又具有崗位的性質。專業技術人員擁有何種專業技術職稱,表明他具有何種學術水平或從事何種工作崗位,象征著壹定的身份。
職稱分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技術員級5個級別。現如今,職稱與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並軌,對應關系為:高級職稱相當於國家壹級職業資格證,中級職稱相當於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初級職稱相當於國家三級職業資格證。
職稱的取得方式:
1、職稱評審
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壹定工作年限後,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並且經過壹些基本技能考試(如:稱職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
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壹級職稱資格。
2、以考代評
“以考代評”是指,在全國已實施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資格統壹考試實行以考代評的系列(衛生、會計、審計、統計、經濟、計算機軟件、翻譯、出版、土建)。
不再進行相應系列(專業)和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評審工作,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壹律參加考試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3、自主評審
依據《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第六(十六條),發揮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推進用人單位自主評審。
4、社會評審
依據《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第四(十二)條:建立完善個人自主申報、業內公正評價、單位擇優使用。
政府指導監督的社會化評審機制,滿足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以及新興業態職稱評價需求,服務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實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