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職員不是公務員,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銀行工作不是國家行政編制,所以不是公務員。銀行屬於金融單位,不屬於公務員的編制,也不屬於事業單位的編制。屬於合同制的工作人員。不過銀行的工作時間比較穩定,待遇也是比較好的。
銀行工作人員和公務員的區別:
公務員:工作成就感更高
從工作成就感來說,公務員的成就感要比銀行職員的成就感高。大家都知道,從事壹份工作,很多時候是需要成就感和職業榮譽感的。就這方面而言,公務員的成就感更大。銀行職員雖然說工資更高,但在工作對象面前,往往也體現不出什麽成就感。
銀行職員:待遇相對最高,工作壓力大
從待遇而言,銀行職員的待遇要高於公務員。但所得和付出通常也是成正比例的,如果完不成任務,還要被扣罰獎金。如果工作中出錯了,往往也需要承擔很大的損失。因此,銀行職員收入更多,壓力也更大。
綜上所述,銀行從業人員和公務員在職業性質和待遇上存在明顯差異,但都是社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各自在不同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六十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本行對存款、貸款、結算、呆賬等各項情況的稽核、檢查制度。\n商業銀行對分支機構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稽核和檢查監督。
盡管銀行人員與公務員在職業性質、待遇和權益方面存在明顯的區別,但他們都在各自的領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銀行人員作為金融行業的從業者,承擔著重要的職責和工作;而公務員則在政府機關從事行政管理和公***服務等工作。無論在哪個領域,他們都為社會做出了重要貢獻,值得我們的尊重和贊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