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齡:具有正式編制的中小學教師,年齡在35周歲以下,並具有3年以上教齡和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如教研組長、年級主任等)。
2、經驗:擁有主持或參與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教研項目或競賽項目的經驗,並已經取得省級以上獎項或獲得專利、論文發表等科研成果。
3、水平:具有較高的教育教學水平,在學科教學方面有明顯的特長和成果,並能夠在教學實踐中有效地促進學生的發展。
1、年齡:具有正式編制的中小學教師,年齡在35周歲以下,並具有3年以上教齡和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如教研組長、年級主任等)。
2、經驗:擁有主持或參與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教研項目或競賽項目的經驗,並已經取得省級以上獎項或獲得專利、論文發表等科研成果。
3、水平:具有較高的教育教學水平,在學科教學方面有明顯的特長和成果,並能夠在教學實踐中有效地促進學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