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點:
1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都是外匯市場的組成部分。
2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對象相同,都是外匯。
3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原理相同。
4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作用相同,這兩種交易的主體都是為了防止和轉移匯率風險,達到保值與投機獲利的目的。
5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都是約定在壹個確定的未來時間內,按照壹定的條件,交收壹定金額的外匯。
6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都發源於國際貿易,並為防範匯率風險擔當提供條件.
不同點:
1、市場不同。外匯期貨市場是壹個高度規範化的交易場所,而遠期外匯市場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
2、交易方法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是以拍板叫價的方式成交的,而遠期外匯市場是通過電訊工具進行的,並同時報出買賣價。
3、合同規範程度不同。在外匯期貨交易中,合同是十分標準的,表現為在金額、交割期、交割地點的標準化。
兩者還存在許多其他的差別,在日常操作中,壹定要加以區分,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
擴展資料:
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進行遠期外匯買賣的壹種交易行為,即期交易的對稱。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重要的交易形式之壹。通常也是由經營即期外匯交易的外匯銀行與外匯經紀人來經營,遠期交易壹般是買賣雙方先訂立買賣合同,規定外匯買賣的數量、期限和匯率等,到約定日期才按合約規定的匯率進行交割。遠期交易的交割期限壹般為1個月、3個月、6個月,個別可到1年。這種交易的目的在於避免或盡量減少匯率變動可能帶來的損失。投機商也經常利用遠期交易牟取利益。因而許多國家對遠期交易有壹定的限制性措施。
外匯期貨交易是外匯交易的方式之壹,外匯買賣成交後,買賣雙方均未提供現貨,而僅提供若幹的保證金,並訂立契約,約定在未來某月依據約定的匯率辦理實際收付的外匯業務。這是壹種避免匯率風險的主要措施之壹。交割期壹般為1個月、3個月、6個月。在對外貿易中,出口商為了擴大出口、增強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進口商為了資金融通的便利,往往簽訂遠期支付合同。在實現收付之前若幹期內,貨幣匯率的波動以及會對雙方造成更大的損失是難以預料的。進口商為避免匯率風險需提前買進到期支付的外匯期貨; 出口商為避免匯率風險也需要提前賣出到期收進的外匯期貨; 外匯銀行為保障本身業務的進行和資金安全,也需通過買進或賣出遠期外匯期貨平衡頭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