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地點不同:特崗教師大部分在農村,普通教師招聘崗位比較廣泛。
2、服務期限不同:特崗教師必須服務滿3年,普通教師沒有期限。
3、考試內容不同:雖然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重點不同。
4、入編時間不同:特崗教師必須滿3年後經考核入編,普通教師直接入編。
5、招聘條件不同:特崗教師相對比教師招聘要求低。
6、競爭程度不同:特崗教師招聘的競爭度比教師招聘小。
7、薪金組成不同:特崗教師工資由國家保證、最低限度結合地方支出。普通教師由地方財政支出。
按照文件縣教師招聘和特崗教師招聘不沖突,特崗教師三年服務期滿後,願意留在當地繼續任教且考核合格,當地政府負責解決編制!
特崗教師是中央實施的壹項對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的特殊政策,通過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縣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創新農村學校教師的補充機制,逐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
“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同承擔,以中央財政為主。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於“特崗計劃”教師的工資性支出,並按人均每年20540元的標準,與地方財政據實結算。
凡“特崗計劃”教師工資性收入水平高於20540元的,其高出部分由縣財政負擔。
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師範類專業應屆本、專科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備教師資格條件的非師範類 特崗教師招聘現場[2]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
3、取得教師資格,同時具有壹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1978年7月1日後出生)且與原就業單位解除了勞動(聘用)合同或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特崗計劃”教師的招聘程序和辦法 特設崗位教師的招聘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擇優”的原則。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進行:①公布崗位;②自願報名;③資格審查;④考試和考核;⑤體檢;⑥確定招聘人選;⑦崗前培訓;⑧教師資格認定;⑨簽訂協議;⑩派遣上崗。具體招聘工作按 各地方的 特設崗位教師招聘辦法執行。招教考試就是壹般的教師招聘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