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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科目

浙江省高考科目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

1、普通類考試科目為3門必考科目和3門選考科目。

2、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除文化科目外,還須分別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和體育術科考試。

3、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由考生從中選定1個語種參加考試。各語種均含聽力考試。

4、選考科目: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及專業的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7門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高考選考科目。

5、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按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布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考生滿分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