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組織是壹個協作的系統——對原有組織理論的顛覆
協作是整個社會得以正常運轉的基本而又重要的前提條件。社會的各種組織,不管它是政治的、軍事的、宗教的,還是企業的、學術的,都是壹個協作系統。而且協作系統是壹個動態的過程,它的運營環境以及組成要素都在不斷地變化,因此協作系統也處於不斷的發展變化之中。
二、組織平衡理論——社會系統理論的核心
組織就是壹個有意識地對人的活動或力量進行協調的體系。壹個組織的成立需要具有3個條件:
①能夠互相進行信息交流的人們;
②這些人們願意作出貢獻;
③實現壹個***同目的。
這3個條件構成了組織的3大要素,即協作意願、***同目的和信息交流。壹個組織的生存和發展則依賴於組織的內部平衡與外部適應和諧地綜合起來。巴納德這種組織平衡理論具有獨創性和遠見卓識。
三、經理人員的職能
在壹個企業中,經理人員的作用就是在壹個正式組織中充任系統運轉的中心,並對組織成員的活動進行協調,指導組織的運轉,實現組織的目標。巴納德提出了經理人員須具備的三項基本職能:
1、建立和維持信息交流系統
2、從組織成員那裏獲得必要的服務
3、提出和制定組織的目標
在制定組織目標時,應具備綜合性、總體性、清晰性、可分性和層次性等特點。確定組織目標時應遵循靈活性與壹致性結合的原則,要有壹定的可能性,同時也要有壹定的挑戰性。
經理人員的3項職能並不是孤立的,而是整個組織的組成要素。與其說這是壹種科學,倒不如說這是壹種藝術,他們不僅要決定各個部門采取的措施,還要從整體上來領會和平衡,來合理安排。在作壹項決定時,要綜合考慮對多個部門的影響,考慮到決定的好處,也要考慮到它的壞處。所以高層的經理們要有整體的系統的觀念,要在各個部門的利益之間找到最佳的平衡。
四、經理人員的權威——權威來自於下屬的接受
巴納德反復強調使個人參加協作的重要性,認為只有在符合以下4項條件時個人才會認為上級的命令是有權威並可以接受的:
1、個人能夠並確實理解所傳達的命令;
2、他們認為這個命令與組織目標是壹致的;
3、他們認為從整體說來這個命令同他們的個人利益是壹致的;
4、他們在精神上和體力上能遵守這個命令。
巴納德認為,領導者的領導行為包括三項內容:
1、制定行動目標。
2、善於應用組織機構。
3、積極發揮全體組織成員的積極性。
具有領導者的基本的品質,巴納德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點:
1、體力,特別是精神方面的活力和堅持力。
2、決斷力。作決策是領導者的主要職能,作決策必須看準時機,當機立斷,不能猶豫不決,耽誤時機,而且決策還要正確。
3、處理人際關系的能力。領導者的主要職能之壹是同人打交道。
4、高度的責任心。領導者的權力很大,職責也很重,這些都要求領導者有高度的責任心,只有如此才能正確地使用權力,圓滿地完成職責。
5、高度的智力。領導者要指引整個組織前進和處理各種重大的事務,所以,必須有高度的智力才能勝任。
納德把智力放在領導者基本品質的最後,這是他在《經理人員的職能》壹書中反復強調的重視心理活動過程的必然表現。但放在最後,這並不意味著智力因素不重要,而是說首先要具備心理上的必要條件以後,再擁有高度的智力,才能做好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