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講政治、有信念。黨員是代表了壹種政治身份,也代表壹個人應該持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其壹言壹行關乎黨的形象。“黨員思想上松壹寸,動上就會散壹尺。”*強調,“理想信念就是***產黨人精神上的‘鈣’,沒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堅定,精神上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只有理想信念堅定,黨員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幟鮮明,在風浪考驗面前無所畏懼,在各種誘惑面前立場堅定。
要講規矩、有紀律。“矩不正,不可為方;規不正,不可為圓”。黨中央強調守紀律、講規矩,切中了時弊,抓住根本、有著很強現實針對性。講規矩是對黨員幹部黨性的重要考驗,是對黨員對黨的忠誠度大考驗。紀律是高壓線;對政黨,紀律是生命線。每名黨員要牢記黨規黨紀,牢記黨員義務和權利,任何時候都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要講道德、有品行。“正氣存內、邪不可幹”講修養、有品行,是***產黨人堅定理想信念,堅定精神家園的正氣。廣大黨員要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要帶頭弘揚中華優秀傳統美德。黨員要示範踐子,以指導自己的思想和行動。要培養個人品德。培養健康生活方式和興趣愛好,自覺做到自重、自省、自勵,慎初、慎微、慎獨,永葆***產黨員的純潔性和先進性。
法律依據:
《中國***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
第十壹條 黨員有黨內監督權,有權在黨的會議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揭露、要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缺點和問題,在民主評議中指出領導幹部和其他黨員的缺點錯誤;有權向黨組織反映對本人所在黨組織、領導幹部、其他黨員的意見。黨員以書面方式提出的批評意見應當按照規定送被批評者或者有關黨組織。黨員有權向黨組織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的違紀違法事實,提出處理、處分有違紀違法行為黨組織和黨員的要求。黨員進行批評、揭發、檢舉以及提出處理、處分要求,應當通過組織渠道,不得隨意擴散傳播、網絡散布,不得誇大和歪曲事實,更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