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會計準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設立的、同時滿足不承擔社會公眾責任、經營規模較小、既不是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三個條件的企業。
企業會計制度主要內容:會計制度原則、會計記帳方法、會計科目及其使用說明、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記帳程序、會計報表格式、報送程序和編制說明、會計檔案的保管和處理方法、會計制度的修訂、補充權限及其他有關規定、成本核算方法等。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的區別:和兩者均屬於行政規範性文件,均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或報告等作出規定,均由財政部制定並公布,均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均屬於國家統壹的會計核算制度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