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及勾稽關系如下:
壹、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
1. 直接法(現金支付和收取項目明細法):
直接法是按照現金流入和流出的項目逐壹列示,以直接反映企業的現金活動情況。主要包括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融資活動。
2. 間接法(凈利潤調整法):
間接法是通過對凈利潤進行調整,來反映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情況。通過調整非現金性質的項目,將凈利潤轉化為現金凈流入。
二、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步驟:
1. 經營活動現金流量:
計算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取得的現金、支付給職工以及支付的各項稅費等。
2. 投資活動現金流量:
計算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的支付情況,以及處置這些資產帶來的現金收入。
3. 融資活動現金流量:
計算借款和償還債務的情況,以及股權變動帶來的現金收入或支付情況。
4. 凈現金流入情況:
匯總以上三大活動的現金流量,得出期末現金余額與期初現金余額的差額,即為凈現金流入。
三、現金流量表的勾稽關系:
經營活動、投資活動、融資活動之和等於凈現金流入:
經營活動現金流入 - 經營活動現金流出 + 投資活動現金流入 - 投資活動現金流出 + 融資活動現金流入 - 融資活動現金流出 = 凈現金流入
期初現金余額加凈現金流入等於期末現金余額:
期初現金余額 + 凈現金流入 = 期末現金余額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與企業的財務會計緊密相關,對企業決策和財務狀況的評估提供了有力支持。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需要遵循相關的會計準則和法規,確保信息的準確、完整和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