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應註意問題:
1) 考試形式
采用面對面的形式,每場考試由 2 名主考和 3 (或 4 )名考生組成(
2)試題構成
部 分
時間
題型
說 明
Part 1
5 分鐘
問答
“熱身”題,包括考生自我介紹、回答問題。
Part 2
10 分鐘
發言 和 討論
考生準備 1 分鐘後,根據所給提示作壹個 1.5 分鐘的發言;小組就指定的話題討論(約 4.5 分鐘)。
Part 3
5 分鐘
問答
由主考進壹步提問。
3)考試成績
考試總分為 15 分,分為 A 、 B 、 C 和 D 四個等級(描述見“能力等級標準”)。
4) 合格證書
C 等以上者將獲得由教育部高教司頒發的註有 CET Spoken English Test 成績等級的 CET 證書。
5)考生須知
a. 考生報名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根據教育部主管部門的文件規定,在有關城市設立若幹個考點。考生到所在考試中心指定的考點報名並參加考試,報名時須隨身攜帶身份證、二寸報名照壹張及報名費用。
b. 註意事項
考生須攜帶本人的準考證和身份證準時到規定的候考室報到,逾時 15 分鐘不得進考場。 考生如發現準考證上的姓名有誤,請在正式開考前將修改後的準考證交給主考,由主考按身份證上的姓名核對並簽名確認。 如中途無故退場,將作自動放棄考試處理,成績壹律記為不合格。 自備飲料;不得攜帶手機、拷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 考生須在候考室等候參加考試,在候考期間未經同意不得隨意離開候考室。 考試期間,必須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管理人員安排。 考試結束時,必須將準考證交給主考,同時記下自己的準考證號。 考試結束後,必須立即離開考區。c.考試時間
壹年兩次,分別在 5 月和 11 月。
d. 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在考生報名的考點。具體考場在考生報到後隨機編組確定。
e. 考生培訓
考生必須參加考點組織的考前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
通知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及候考室等考務安排 介紹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口語考試程序並播放考試過程錄像6)能力等級標準 等級
等 級 描 述
A+
14.5-15分
A
13.5-14.4分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基本上沒有困難。
B+
12.5-13.4 分
B
11-12.4 分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雖有些困難,但不影響交際。
C+
9.5-10.9 分
C
8-9.4 分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簡單的口頭交際。
D
7.9 分以下
尚不具有英語口頭交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