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選擇問路、辨別方向、尋找原路、呼救、發求救信號。
(1)問路:迷路之後首先要往有人的地方走,可以打聽路。
(2)辨別方向:如果見不到人,可先辨別大致方向,往正確的方向前進。
(3)尋找原路:仔細回憶剛才走過的路是否有壹些明顯的建築標誌,然後憑著記憶找尋原路。庇護所的要求是擋風遮雨,防止陽光直接暴曬。尤其是當黑夜來臨,或遭遇迷霧天氣,繼續行走的危險性成倍增加,這個時候就要找壹個臨時的庇護所休息,保存體力。
(4)呼救:也可打電話或者呼叫求救,但次數不要太頻繁,要拉長聲音。
(5)發求救信號:如果有人來找妳,要向他傳遞信號,白天可以點燃樹葉或植物生煙,夜晚可以點燃明火,告訴對方妳的方位,以便對方盡快找到妳;但要註意不要引起火災。
常用判斷方向的辦法:
1、指南針。指南針箭頭指的方向就是南方,反方向就是北方。
2、看太陽的方向。不同時段的太陽位置也不壹樣,可以通過太陽的位置、光線的強弱判斷方向。
3、樹木的年輪。樹木的年輪也是判斷方向的重要方法之壹。因為光照的原因,壹般朝南的部分年輪會比較寬,朝北的部分年輪比較密。
4、如果剛好在密林中,又沒有樹樁可以參考。那麽,可以根據螞蟻洞穴來識別方向,因為螞蟻的洞口大都是朝南方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