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環評工程師的報考條件如下:
報考全科(4科)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⑴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⑵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⑶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⑷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報考免二科的,應當具備的條件:
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和《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個科目的考試。
⑴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⑵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