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經典古詩 - 飲酒駕駛扣6分和12分標準

飲酒駕駛扣6分和12分標準

飲酒駕駛扣6分和12分標準如下:

1、酒後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2、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3、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飲酒駕駛界定如下:

1、飲酒駕車標準是大於或者等於20mg到100ml,小於80mg到100ml;

2、醉酒駕車標準是大於或者等於80mg到100ml;

3、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mg到79mg,屬於酒後開車;酒精含量達到80mg以上,屬於醉酒駕車;

4、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到100ml作為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的2.5倍。

酒駕補考科目壹需要的材料如下:

1、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接受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教育憑證;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綜上所述,飲酒駕車是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到100ml,小於80mg到100ml的駕駛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壹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