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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景帝簡介?

漢景帝劉啟(前188~前141)

景帝劉啟是漢文帝劉恒長子,母親竇姬(竇太後),漢惠帝七年(前188)生於代地中都(今山西平遙縣西南)。在位16年,卒於景帝後三年(前141)終年48歲,謚號“孝景皇帝”。按周代的《謚法解》,“景”是美謚:“由義而濟(獲得成功)曰景”,“耆(通“嗜”)意大慮(喜歡深思熟慮,善於充分謀劃)曰景”,“布義行剛(傳播仁義,品德堅強)曰景”。雖有諂媚溢美之意,但還是從幾個側面反映了景帝政治及其個性特征。

政績

漢景帝在西漢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繼承和發展了其父漢文帝的事業,與父親壹起開創了“文景之治”;又為兒子劉徹的“漢武盛世”奠定了基礎,完成了從文帝到武帝的過渡。那麽,景帝是怎樣發展有利的形勢、消除不利的因素,使大漢王朝達到繁榮強盛的境地的呢?從對諸王、對匈奴、對政治、對儲位四個方面,加以闡釋和解說。

對諸王:成功平叛,穩固皇權

景帝前三年(前154),爆發了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七個諸侯王國的叛亂,史稱吳楚之亂,或“七國之亂”。

吳楚七國之亂的發生,既有遠因,也有近因。高祖十二年(前195),劉邦立兄劉仲之子劉濞為吳王。吳王劉濞開銅礦,鑄“半兩”錢,煮海鹽,設官市,免賦稅,於是吳國經濟迅速發展,劉濞的政治野心也開始滋生。文帝時,吳太子入朝,與皇太子劉啟(即景帝)博弈,因爭棋路發生爭執,皇太子抓起棋盤將吳太子砸死。漢文帝派人將屍體運回吳國,吳王劉濞憤怒地說:“天下壹宗,死長安即葬長安,何必來葬?”又將靈柩運回長安埋葬。從此,劉濞稱疾不朝。漢文帝幹脆賜他幾杖(茶幾、手杖,對老年人尊敬和優待的象征),準許他不用朝請。但吳王劉濞不但沒有悔改,反而更加驕橫。

漢景帝即位後,吳王劉濞日益驕橫,反跡也越發明顯。禦史大夫晁錯建議削奪諸侯王的封地,收歸漢廷直接統治。他給景帝上《削藩策》,力主“削藩”,指出:“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迅速),禍小。不削,其反遲,禍大。”景帝采納了晁錯的“削藩”建議,於景帝前三年(前154),以各種罪名先後削去楚王戊的東海郡,趙王遂的常山郡和膠西王的6個縣。

景帝前三年正月,漢朝廷削地的詔書送至吳國。吳王濞立即誅殺了由朝廷派來的二千石(郡級)以下的官員。以“清君側,誅晁錯”為名,遍告各諸侯國。消息傳來,膠西王劉昂、膠東王劉雄渠、菑川王劉賢、濟南王劉辟光、楚王劉戊、趙王劉遂等,也都起兵配合。以吳、楚為首的“七國之亂”,終於爆發了。

劉濞發難後,即率20萬大軍西渡淮水,並與楚軍會合後,組成吳楚聯軍。隨即揮戈西向,殺漢軍數萬人,頗見軍威。梁王劉武派兵迎擊,結果梁軍大敗。

叛亂的消息傳到長安後,景帝立即派中尉周亞夫(絳侯周勃的次子)為太尉,率36位將軍迎擊吳楚叛軍,派曲周侯酈寄擊趙,將軍欒布率兵解齊之圍,並命竇嬰(竇太後堂兄之子)為大將軍,駐滎陽督戰。

景帝派周亞夫等迎擊叛軍的同時,內心卻搖擺不定,這給了袁盎以可乘之機。袁盎原為吳相,與劉濞關系甚密。袁盎對景帝說:“方今之計,獨有斬錯,發使赦吳、楚七國,復其故地,則兵可毋刃血可俱罷。”景帝為換取七國罷兵,果然相信袁盎的話,表示“不愛壹人以謝天下”,於是腰斬晁錯於東市,並殘酷地族誅。可惜晁錯壹片忠心,就這樣為小人讒言所害。

景帝誅晁錯,去掉了七國起兵的借口,然而七國仍不罷兵,這就進壹步暴露出其反叛的面目。景帝後悔莫及,於是決定以武力平息叛亂。周亞夫像漢軍很快平定了七國之亂,吳王濞逃到東越,被殺。

七國之亂是西漢中央與諸侯王國間的壹次關鍵性的戰爭,僅僅三個月就勝負分明。漢廷為何速勝?叛軍為何速敗?其答案至少可以歸納出以下三點:

臣心、軍心、民心的向背。漢朝建立以來,偃武修文,與民休息,使社會經濟得以恢復和發展,百姓生活日漸好轉,所以臣民擁戴漢室。如平民趙涉向周亞夫建議:漢軍經藍田出武關,即可迅速控制洛陽軍械庫,又可避開吳楚伏兵,取得出奇制勝的效果。相反,吳楚等七國為了各自的私利,驅使百姓,挑起戰火,犯上作亂,破壞安定,再加上勾結匈奴,更為廣大人民所厭惡,所以遭到國內從上到下的反對。

策略、戰略得當。七國叛亂事起,太尉周亞夫就向景帝獻計說:“楚兵勇悍,正面交鋒恐難取勝,希望棄梁國之地,然後斷絕吳楚糧道,就可以平定他們了。”此計是以暫時放棄某些空間來換取時間,達到牽制叛軍、挫其銳氣的目的。後來戰爭的發展完全證實了周亞夫的判斷。

人才運用得當。景帝深諳用人之道,如以太尉周亞夫為漢軍主帥,可謂選帥得人。而吳王濞雖能廣泛招納天下亡命之徒,但卻不能真正任用他們。

七國失敗後,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景帝抓住這壹有利時機,著手解決王國問題,以加強中央集權。調整諸侯王國的設置。參加叛亂的七國,除保存楚國另立楚王外,其余六國皆被廢掉。繼續大力推行削藩。此後,絕大多數諸侯王國僅領有壹郡之地,其實際地位已經降為郡級,國與郡基本上趨於壹致。諸侯王國領郡由高祖時的42郡減為26郡,而中央直轄郡由高祖時的15郡增加至44郡,使漢郡總數大大超過諸侯王國郡數。這壹變化,對於國家統壹,加強中央集權,意義十分重大。

抑貶諸侯王的地位。“令諸侯王不得復治國”,剝奪和削弱諸侯國的權力,收回王國的官吏任免權,取消“諸侯皆賦”,僅保留其“食租稅”之權,並且收奪鹽鐵銅等利源及有關租稅。此後,諸侯王已經不再具有同中央對抗的物質條件。

經過景帝的改革,漢初推行的諸侯王國制,至此發生了明顯的變化,諸侯王在名義上是封君,實際上“唯得衣食租稅”而已;但是諸侯王勢力並未徹底解決,以致後來漢武帝不得不繼續采取相應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