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有效期規定:
1、筆試有效期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內可直接報考面試,過期需重新報考;
2、面試有效期筆試、面試均合格後可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內可直接申請認定,過期不能認定需重新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