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又稱小路考,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壹部分,是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的簡稱,考試項目包括倒車入庫、側方停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直角轉彎、曲線行駛五項必考。
考試項目包括:
1、倒車入庫:壹次從右側起點倒入車庫,然後開到左邊倒入車庫,再開到起點。倒庫中途不能停車。2、側方位停車:輛開至與前進方向平行的車庫前方,然後向右後方倒車入庫,中間不能有任何停頓。3、直角轉彎:不能壓線,需壹次完成,中間不得停車。
4、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考生需自己開車至坡起考點,前輪停止位置必須壓線。合格後再考察半坡起步,不能出現後溜。任何壹步做錯均會導致扣分甚至不合格。
5、曲線行駛:為壹條存在兩個大於40度角轉彎的車道,需壹次性開過,中途不能停車和壓線、出線。滿分為100分,設定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項目評判標準;成績達到80分合格。
考試內容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第二十五條,科目二考試內容包括:
(壹)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考試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起伏路行駛、窄路掉頭,以及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山區路、隧道、雨(霧)天、濕滑路、緊急情況處置。
(二)小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考試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
(三)小型自動擋汽車考試倒車入庫、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
(四)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考試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通過單邊橋。
(五)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考試內容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對第壹款第壹項、第二項規定的準駕車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增加考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