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兩學壹做組織生活會政治,品德,紀律,發揮作用合格
兩學壹做組織生活會政治、品德、紀律、發揮作用合格(壹)政治合格方面
1.政治理論學習還不夠全面深入。由於政府工作事務龐雜,壹些同誌在學習方面投入精力不足,學習的內容比較零碎,不夠全面、系統、深入,沒有真正在學深、學透、用活上下功夫。學習的形式相對單壹,走出去到其他省、市、縣交流學習不多,到有關院校開展專題研究學習不夠。比如:我們對國家和省、市的壹些投資和項目政策研究不夠,了解掌握不足,造成政策中蘊含的機遇、資金、項目,我們沒有能夠及時爭取下來,
2.發展理念仍然存在壹定偏差。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享”的五大發展理念,集中反映了我們黨對經濟社會發展規律認識的深化,為我們黨帶領全國人民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階段的偉大勝利,提供了強大的理論指導。當前,某某最突出的問題依然是經濟總量小、發展不充分,必須通過提速發展、追趕超越,才能增強發展的競爭力。因此,在發展的過程中,我們仍偏重於追求發展速度和規模,弱化了質量和效果。例如,在招商引資方面,只要是投資規模大,我們就極力招引,缺乏充分考察論證,導致壹些招商項目合同履約率不高,造成土地資源浪費,群眾有意見。
3.宗旨意識有待進壹步提高。壹些同誌認為搞好經濟發展是主要職責,便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放在了經濟發展上,真正深入到偏遠村組、困難家庭,與群眾心貼心、面對面交流不夠,沒有很好地處理推動經濟發展與維護群眾利益的關系。尤其是對社會事業、民生改善等問題,雖然也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但沒有重點項目、招商引資、產業發展用力多。
4.創新發展意識不夠超前。當前,某某正值建設“兩富兩美”新某某的關鍵時期,發展速度不快、產業結構不優、瓶頸制約嚴重等突出問題亟待解決。這些問題的產生,盡管有客觀因素,但主要還是我們敢想、敢試、敢闖的勇氣和魄力不夠大,創新發展意識不夠強,發展思路不夠開闊,工作標準不夠高,化解矛盾、破解瓶頸、促進發展的辦法不夠多,加之個別部門和工作人員作風不實、責任心不強,以致發展的步子還不夠快。
(二)執行紀律方面
1.部署執行還不夠到位。客觀地講,我們對執行上級政策還是堅決有力的,但偶爾也會有本位主義思想,有時為了發展,對有利於某某發展的工作部署就堅決執行,不利的就會出現執行慢、推進難現象。例如:國家對土地指標管得很嚴,但為了招商引資,有時會壹邊向上申報,壹邊做前期工作。有時壹些上級安排的項目,需要縣上配套大量資金,由於某某財力緊張,有時存在著配套資金不及時、不到位的問題。
2.分類指導工作不夠具體。平日裏,對基層部門安排工作多、提要求多、壓擔子多,耐心講政策、教方法、幫助解決問題少。有時因壹些工作未能按時完成,動輒對基層同誌壹頓指責和批評,沒有從自身找原因。比如:在重點項目建設、農村環境衛生整治等方面,直接到壹線與基層幹部面對面、點對點解決問題少,使基層幹部忙得團團轉,到頭來,工作效果還不理想,壹定程度上挫傷了他們工作的積極性。
3.檢查工作主動性不夠強。班子成員十分重視檢查指導工作,幫助基層解決問題、抓好落實,但檢查指導工作有“被安排”現象,深入基層壹線的自覺性、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導致壹些工作難以看到真相,問題不能及時有效化解。
4.抓落實的辦法還不夠多。在壹些重大工作落實上抓得不緊不實,效果不夠好。例如:重大招商項目跟蹤洽談不緊密,造成壹些大項目、好項目與我們失之交臂;省級農產品加工園建設跟進協調力度還不夠大、進展相對緩慢。在抓工作落實方面,還存在“安排工作多、督促檢查少,考核獎勵多、責任追究少,督查問責不夠嚴格”等問題,導致壹些工作推進慢、效果差。例如:我們年初確定的58個重點項目,至今仍有壹些項目沒有開工,已開工項目進展也較慢,固定資產投資增速有所放緩。
(三)品格素養方面
1.敢於擔當精神不夠。作為領導幹部,必須在其位、謀其政、負其責,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同誌有時還存在遇到矛盾繞道走現象,對棘手問題不敢觸及,擔心承擔責任,缺少了壹個領導幹部應有的擔當精神。比如:有的同誌遇見問題時,不能下勢予以解決,還存在找主觀原因少、找客觀原因多,找自己問題少、找別人問題多現象,在相互配合上主動性還不夠強。
2.艱苦奮鬥精神保持不夠。壹些同誌缺乏過“緊日子”的思想性,對水、電、辦公用紙等公***資源缺乏節儉意識。公務接待還不夠規範,標準執行還不夠嚴格。比如:為了招商引資、洽談項目,有時會出現接待客商現象。
3.有時存在“好人主義”現象。有的同誌,對壹些涉及全縣發展和形象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雖然有意識、有看法,但不願指出、不敢批評,有“寧可不說人、不願得罪人”的.現象。例如:有些同誌對壹些部門的出現的“慵懶散奢”等問題,不能夠及時進行糾正,以致壹些作風頑疾遲遲不能根除。
(四)發揮作用方面
1.直面化解基層難題不夠經常。有時還存在“官僚主義”作風,習慣於坐在辦公室或召開會議協調解決問題,真正到基層壹線直面解決實際問題不夠經常、不夠深入。例如:對壹些信訪突出問題,有時過於強調各鎮辦(社區)、各部門管好自己人、看好自己門,沒有能夠親自下到基層追根溯源、解決矛盾,導致壹些問題未能及時解決,影響了群眾對縣委、縣政府的評價。
2.解決群眾反映問題還不夠紮實有效。改革發展的最終目的就是要造福百姓。平日裏,對於群眾反映的壹些熱點、難點問題,盡管想了很多辦法,也做了具體安排,但跟蹤解決不夠紮實,持續問效不夠到位,以致壹些問題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比如: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力度不夠大、效果不夠明顯,群眾意見很大;雖然針對亂停亂放、超限超載、交通安全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了為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但壹抓就好、壹放就反彈,群眾仍有意見。以上這些問題的產生,雖然有方方面面的客觀原因,但實質上還是我們親民愛民意識不強造成的。
3.調查研究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多數同誌註重圍繞分管工作、聯系工作、臨時工作和上級交辦工作等方面開展調研多,圍繞破解發展難題的調研少,以致個別工作缺乏應有的思考,沒有形成切實可行的思路和辦法。例如:我們推進城鄉壹體化發展成效不突出、項目謀劃境界不高、“五區”建設進展不快等問題的產生,就與我們調查研究不夠深入、針對性不強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