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服務態度:
服務態度是指餐廳服務員在對客服務過程中體現出來的主觀意向和心理狀態,其好壞直接影響到賓客的心理感受。服務態度取決於員工的主動性、創造性、積極性、責任感和素質的高低。
二、服務知識:
餐廳服務員應具有較廣的知識面,主要有員工守則、服務意識、禮貌禮節、職業道德、外事紀律、飯店安全與衛生、服務心理學、外語知識等。
三、服務能力:
語言是人與人溝通、交流的工具。餐廳的優質服務需要運用語言來表達。因此,餐廳服務員應具有較好的語言能力。突發事件要有應變能力,要有技術能力。使客人滿意。
四、身體素質:
餐廳服務員必須身體健康,定期體檢,取得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健康證,手機加香,如患有不適宜從事餐廳服務工作的疾病,應調離崗位。
餐飲員工培訓標準:
壹、儀容儀表:
儀容整齊清潔、自然,舉止大方得體,精神飽滿,充滿活力。頭發整齊、清潔、不淩亂,不得披頭散發。短發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後不及衣領,劉海不過眉。過肩的頭發要紮起,按照餐廳的規定梳理,不得使用誇張、耀眼的發夾。
二、禮貌禮節:
待客熱情友好,說話親切和藹,舉止穩重大方,處事禮貌謹慎,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老實,富有職業自豪感和奉獻精神。
三、行走標準:
行走時要面帶微笑,精神抖擻,動作利落。空手時,要求服務員在餐廳內以小跑步行,忌走路緩慢,無精打采,有氣無力;手上拿東西時,要求服務員快步行走,托盤裏的東西要分類碼放整齊,並且要註意安全,不要撞到客人或打破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