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幫助青年:魯迅在廣州時,壹個青年受他的感化,隨他到了上海。到上海後,魯迅熱情的留他在自己景雲裏的寓所住,後來那人又讓魯迅給他在上海找個工作。魯迅很為難的情況下找到郁達夫說實在沒辦法,須請壹家書店報館名義上請他做事,而每月的薪水三四十元由魯迅自己拿出,由達夫轉交給書店報館作為月薪發給他。
3、不重手稿:魯迅對手稿的保存並不在意,常常亂丟手稿,甚至當廢品賣掉。壹次作家蕭紅在上海拉都路買油條吃,無意之中卻發現那張包油條的紙居然是魯迅翻譯《死魂靈》的手稿紙,蕭紅大為吃驚並寫信告訴了魯迅,魯迅知道後卻不以為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