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2008年度全國土地估價師
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國土資源局:
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組織2008年度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8]35號)精神,2008年度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定於2008年9月20日至21日舉行,為組織好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組織工作
省廳設立考區辦公室,委托省土地估價師協會承擔具體的考務工作。考區辦公室的考務工作包括:負責組織實施考試信息公告;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表、證件和材料的復印件存檔備查;考點考試安排和考試期間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實;協助全國考試辦公室完成山東考區的監考任務等與考試工作有關的事項。
請各市協助省考區辦公室負責考試信息公告;組織本轄區的報名;辦理報考人員報名信息的初審確認,並匯總上報省考區辦公室。
各市收到本通知後,要盡快向社會公告報名方式、初審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要明確專人辦理報名事宜,並於5月20日前將報名聯系人的姓名、職務、聯系電話、傳真、電子信箱,函告省考區辦公室。
二、考試科目及參考資料
報考人員自由選擇報考科目的種類和數目,各科考試成績在三個連續考試年度內有效。考試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實務基礎、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土地估價相關知識五科,全部實行閉卷考試。各科考試範圍見《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2008年)》(另行發行)。考試委員會不指定考試參考教材。
考試參考資料為國家現行土地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行業準則、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程等。
三、考試時間
全國統壹按照以下時間進行考試:
9月20日 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 8∶30- 9∶30
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14∶30-17∶00
9月21日 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9∶00-11∶30
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14∶30-17∶00
四、報名條件
(壹)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的,均可報名: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壹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
4、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要求,但具有中華人民***和國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5、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五、報名事宜
(壹)報名時間
本次考試報名時間安排如下:
5月12日-6月30日為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間,7月1日起網上報名系統將關閉;
6月1日-6月30日為報考人員報名初審時間,報考人員須帶相關資料到所在市國土資源局確認報名信息,並交納相關費用;
7月1日-7月10日,各市將審核合格的報考人員資料按照往年已參加考試、新報名考試兩類分別整理材料,統壹上報省考區辦公室;
8月29日-9月21日,報考人員自行到考試報名系統下載準考證。
請各報考人員和各市按上述時間要求辦理報名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統壹采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以下簡稱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登錄國土資源部《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業信息公示系統》()或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進入考試報名系統,參照用戶使用手冊進行操作。
已參加過往年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可直接輸入本人往年報考的檔案號、姓名和證件號,進行報名;確認報名信息時,只需提交網上下載的報名表,以及本年度報名時發生變動的材料。如檔案號遺忘,可與省考區辦公室聯系查詢。
2.報名初審
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要求,攜帶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以下證件、資料到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市國土資源局辦理現場審核:
(1)合法有效證件(公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幹部證或士兵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4)兩寸近期彩色證件照兩張(貼在報名表反面,以不脫落為宜)。
報考人員提交上述復印件時,應同時提供相應原件供當場驗證,驗證後退還。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個人報考資格,記錄在案,並保留追究有關單位責任的權利。
3.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從報名系統下載本人準考證,並用彩墨打印機打印,按照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考場地點參加考試。報考人員須認真核對準考證信息,如發現錯誤,請於9月10日前與省考區辦公室聯系,過期將無法修改準考證中的錯誤信息。
六、報名費用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土地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05]62號)文件規定,我省土地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5元。
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資格申報條件
時間:2006-5-1 10:15:17 新聞來源: 房地產策劃師-國家職業標準
房地產策劃師各級別申報條件如下:
——房地產策劃員(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2) 具有中等職業學校本專業(職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 經本職業房地產策劃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助理房地產策劃師(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 取得本職業房地產策劃員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4) 取得本職業房地產策劃員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房地產策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5) 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6) 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7) 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本職業助理房地產策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房地產策劃師(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職業助理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職業助理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房地產策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 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5) 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助理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職業助理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房地產策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7) 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高級房地產策劃師(具有以下條件之壹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本職業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 取得本職業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房地產策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 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3年以上。
(5) 具有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0年以上.
房地產估價師報名資格
凡中華人民***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壹)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壹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獲準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上述規定的,也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以上的幾種考試錢圖都很好,希望能對妳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