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基金主要可投資於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非公開發行股票、國債、企業債券和金融債券、 公司債券、貨幣市場工具、資產支持證券等。
基金財產不得用於下列投資或者活動:承銷證券;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目前我國的基金主要可投資於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非公開發行股票、國債、企業債券和金融債券、 公司債券、貨幣市場工具、資產支持證券等。
基金財產不得用於下列投資或者活動:承銷證券;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