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者證考試內容是社會工作綜合能力、社會工作實務。
1、初級社工考《社會工作實務》和《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兩個科目,以客觀題為主。
2、中級社工考《社會工作實務》和《社會工作綜合能力》、《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三個科目,以客觀題為主;高級社工考試僅設《社會工作實務》壹個科目,是主觀題。
3、中級的綜合能力和法規科目考試以客觀題為主,包含單項60題、多項選擇20題,單選題每道1分,多選題每道2分。
4、初級社會工作考試以客觀題為主,包含單項60題、多項選擇20題,單選題每道1分,多選題每道2分。
社會工作者簡介:
1、社會工作者屬於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推出的職業,2004年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式確定國家新職業。
2、並於同年7月1日作為第九批新職業正式向社會頒布國家職業標準,並收編入國家職業大典。
3、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資格考試每年安排兩次鑒定考試,社會工作者考試鑒定合格頒發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組織制定並統壹頒布的《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4、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是民政部和人社部***同組織的,旨在專業化、職業化社工隊伍。壹般都是每年6月組織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