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生活會參加人員主要包括黨支部全體黨員、支部委員會成員、行政黨員領導幹部、上級黨組織代表、列席人員。
1、黨支部全體黨員:組織生活會是面向支部全體黨員的,壹般要求所有正式黨員均應參加,特殊情況除外。
2、支部委員會成員:黨支部委員會(支委會)的全體成員必須參加組織生活會,並確保實際到會人數達到應到會人數的壹定比例(如80%以上)。
3、行政黨員領導幹部: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可以邀請同級行政崗位上的黨員領導幹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
4、上級黨組織代表:為加強指導和監督,上級黨組織可能會派員參加基層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
5、列席人員:有時也可請有關黨小組長、黨員骨幹或其他相關人員列席會議,他們雖然不是正式參會者,但可以旁聽並提供意見或建議。
組織生活會的流程:
1、黨支部書記與上級組織溝通情況,聽取對開好組織生活會的意見。
2、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確定會議解決的主要問題。
3、廣泛開展談心活動,了解支部內每個黨員的思想情況,做到心中有數。也要求黨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開展談心,征求意見,找出問題和不足。
4、將會議時間、地點提前通知黨員,讓黨員安排好工作和其他事宜,保證按時參加會議。
5、黨支部中有黨員領導幹部的,應事先征求黨內外群眾對他的意見,在會前反饋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