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阮灣村“空巢老人”與“留守兒童”現狀
據了解,阮灣村花山紅灣***有農村住戶17戶80人,其中60歲以上的有9人,約占總人口的11%,子女不在身邊的空巢老人有3戶,約占60歲以上人口的33%。兒童有21人,其中父母不在身邊的留守兒童有2人,約占兒童總數的9%。雖然從數據上看,這個灣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所占比例並不是很高,但通過我們跟他們的深入訪談,發現其中也還是存在著許多問題:
(壹)“空巢老人”存在的問題
1、生活簡樸艱難,居住環境不太好。我們在調查訪問中發現,“空巢老人”壹般飲食非常簡單,他們只求溫飽,特別是在農忙季節不規律吃飯是經常的事;因年紀大無法對房屋進行修繕整理,家中有的失修漏雨,有的布滿灰塵渣土,其景象令人同情。最典型的就是胡忠秀婆婆,年齡82歲,體弱多病。全家都外出打工,家裏只有她和壹個十多歲的孫女,壹家重擔子全靠她瘦弱的身軀抗著,看著她蹣跚的腳步,心理甭提不是滋味。
2、承擔著繁重的體力勞動。除年齡特別大,行動不便的“空巢老人”外,壹般的“空巢老人”都還從事著農業生產勞動,有的70歲以上仍然從事體力勞動,與其他老年人相比,勞動強度更大。有壹位眼睛有殘疾的老人,老伴生病離世了,自己背著債務,還要種田,其艱難程度可想而知。
3、擔負著撫養教育孫輩的重任。教育孩子,這本是年輕父母的事,可是,由於子女大多在外務工維持生活,孫子輩的讀書、教育這項任務全部落到生活在農村的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身上。從目前看,由於農村老人的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大多老人只管供孩子吃、穿,至於學習、心理、性格和道德教育,就只能聽之任之了,帶孫子力不從心,有的連自己照顧自己也成了問題,大大地增加了“空巢老人”的生活負擔和精神負擔。
4、孤獨寂寞,生活缺乏照料。人老了怕孤獨,農村老人過慣了苦日子,物質要求並不高,在能滿足溫飽的條件下,老人渴望的往往是子女的親情而不在乎子女的錢物。特別是獨居老人,有話沒處說,有苦沒處訴,很是孤獨寂寞。同時,由於子女不在身邊,很害怕生病,因為臥病在床,身邊無子女照顧,端茶送水的人都沒有,生活極為不便和困難。
(二)“留守兒童”存在的問題
1、“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狀況令人擔憂。“留守兒童”年齡小,自我控制力差,需要有人進行有效的監督,才能形成健全的人格。目前,壹些“留守兒童”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隔代撫養,老人對孩子的各種要求,無論合理與否都加以滿足,使“留守兒童”缺乏精神和道德上的教育與引導;有的老人由於思想觀念相對保守落後,對兒童的人生觀、價值觀產生了負面的消極的影響;有的老人與兒童溝通困難,相應的文化知識不足,教育方法不科學,難以勝任對孩子學業的幫助、輔導,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孩子的健康成長。
2、“留守兒童”的課余生活貧乏,家務負擔較重。“留守兒童”除了與小夥伴們壹起玩耍外,很少有課余活動和業余愛好,更沒有人參加收費較高的課外愛好輔導班,不僅課余生活貧乏,而且還承擔著很重的家務勞動和生活壓力,在這樣的生活環境中,他們的智力開發和性格培養基本來自於學校教育,缺乏家庭的教育和培養。
3、“留守兒童”生活中存在著許多安全隱患。由於“留守兒童”父母不在家,缺乏及時、有效的家庭監護,加之他們年幼,思想單純,辨別是非以及自我保護能力低下,很容易使他們受到傷害,而祖父母等臨時監護人因年老體弱、安全保護意識不強等原因無法認真行使對兒童的監護權,導致留守兒童患病不能及時醫治和受到意外傷害的事件屢有發生,孩子的安全狀況存在諸多隱憂,應該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
4、“留守兒童”的行為習慣、心理出現偏差。外出務工人員將子女的教育寄望於學校,而學校由於學生多、教學任務重,教師對“留守兒童”的心理關愛難以顧及,與家長溝通難以實現,致使大多數“留守兒童”自我控制能力不強,生活習慣不良,表現在不聽代養人教導,頂撞祖輩、我行我素、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服管理、說假話、成了“問題兒童”
二、解決農村 “空巢老人”與“留守兒童”問題的對策
(壹)解決“空巢老人”問題的對策
1、加大對農村《老年法》的宣傳。為了更好地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應加大對《老年法》和涉及老年人的優待政策的宣傳落實,不僅讓子女明白尊老、養老是自己的義務,而且還要讓全社會形成助老、敬老的良好氛圍,讓更多的老年人在物質生活、精神文化生活,醫藥保健以及維護權益等方面享有實惠,形成全社會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
2、拓寬集中供養範圍,建立有償服務機制。如今農村集中供養僅限於五保老人,孤兒。“空巢老人”無法進入此行列,應適度拓寬集中供養範圍,特別是對農村高齡“空巢老人”實行集中供養制度,建立有償服務機制,其子女向供養機構提供生活補貼,讓高齡“空巢老人”受到妥善的照顧。
3、調整產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鼓勵外出人員回鄉創業。政府應因地制宜,為村民找準致富門路,發展農村經濟,改變農村落後面貌,特別要出臺相應的鼓勵政策,鼓勵部分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參與到新農村建設中來,減少“空巢老人”數量。
4、建立農村公***醫療上門服務制度。由於村中房屋散居,特別是“空巢老人”重病後無力上醫院,甚至無人知曉。應建立農村公***醫療上門服務制度,實行區域管理,與村醫生、鄉鎮衛生院簽定責任書,定時為“空巢老人”免費體檢,重病時減免壹定的費用。解決其老有所養,老有所醫。
5、建立黨員、幹部義務監護、幫護制度。村黨支部、村委會要充分發揮其戰鬥堡壘作用,對村內的高齡“空巢老人”做好登記造冊,實行“壹幫壹”的義務監護和幫扶制度,不僅在物質上給予幫助,而且要給予精神安慰,解決老人的孤獨寂寞之苦。
(二)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對策
1、強化家長的責任。家長要轉變觀念,高度重視兒童的全面健康發展,努力創造條件彌補家庭教育缺失對子女造成的不良影響,正確處理打工致富與子女教育的關系。建議父母外出務工時,二人盡量留壹人在家撫養和教育孩子,或盡量將孩帶去當地就讀。如不能將孩子帶在身邊,應通過打電話、寫信等方式多與子女進行交流,關心子女的成長,使他們能夠充分感受到父母的愛。同時,家長要多與學校教師保持聯系,及時了解子女的學習和成長情況,並及時引導教育,防止其滋生消極的思想傾向。
2、解決“留守兒童”入學問題。解決“留守兒童”的根本措施是結束“留守”。要把解決“留守”問題作為當前“三農”問題的另壹項重要工作任務來抓,進壹步推進城鄉壹體化,制定和出臺保證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和義務的各項政策和措施,改善農民工子女就學條件,使“留守孩子”能夠生活在父母身邊,與城市兒童***享城市文明。
3、充分發揮農村學校對留守兒童的關心和監護作用。由於農民工的個人、家庭原因,部分農民工子女仍堅守在農村。因此加強農村學校對留守兒童的教育及關愛應該成為當前農村教育的壹個重點工作。壹是建立健全留守兒童檔案,全面掌握留守兒童的相關信息。農村學校要做好留守兒童的摸底工作,對 “留守兒童”情況展開細致的調查,主動聯系,及時向其父母、監護人匯報留守兒童在校的學習表現等情況,達到學校、家庭***同教育的目的。二是擴大農村寄宿制學校規模,重點吸納“留守兒童”住校寄宿。讓留守兒童在老師、同學群體中成長,讓留守兒童受到更多的監護、照顧和關愛,感到學校就是溫馨的家。三是加強農村學校教師的培訓,增強教師的責任意識,服務意識,積極營造良好的班級環境,給“留守兒童”更多關愛,讓他們樹立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和自信心,培養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4、加大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註度。關註“留守兒童”身心成長是壹個繁雜的社會問題,市委、政府、相關部門及全社會都有責任和義務,要加強輿論宣傳,特別要加大對《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要積極開展關愛“留守兒童”行動。目前,鄂州市婦聯組織已通過開展“愛心媽媽”、“愛心先生” 與“留守兒童”結對幫扶活動,使全市“留守兒童”得到了親情和關愛。希望全社會都行動起來,***同關註“留守兒童”,使他們能感受到祖國大家庭的溫暖。
“空巢老人”與“ 留守兒童”問題是我國現階段伴隨著經濟發展產生的兩個特殊群體問題。他們的妥善解決與否,不僅涉及到千家萬戶的幸福,更關系著全民族素質,關系著國家的前途未來。因此,我們認為要真正破解“空巢老人”與“ 留守兒童”難題,就要進壹步加快城鄉壹體化建設,農村有農村的優勢,建議政府在發展農業生產上找出路,加大對農村的財力與科技投入,讓更多有知識、有文化、有技術的勞動力留在農村,進行農業開發,使他們在農村有錢可賺,既不影響致富,也能照應老人與孩子,使“空巢老人”不再“空巢”,“ 留守兒童”不再“ 留守”,整個社會都將變成壹個和諧的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