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直系親屬關系證明需要什麽材料
親屬關系公證,需要到本人或本人親屬戶口所在地的市級以上公證處辦理。證明材料包括: 1、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和戶口簿; 3、申請人為外國國籍的,提交所屬國的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無單位的由住所地政府部門出具; 5、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和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6、申請人提交關系人的護照或身份證、旅行證和其他可證明關系人身份的證明材料; 7、其他應當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二、直系親屬關系怎麽開具
到本人或本人直系親屬的檔案管理單位通過人事檔案證明或者到派出所開具。針對兩種情況需要註意的事項: 1、通過自己或任壹直系親屬的人事檔案證明親屬關系,需要復印檔案中的相關文件並加蓋檔案管理單位的印鑒,可以據此作為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2、到派出所開證明,派出所查閱戶籍底檔的相關記錄,然後出具證明,不過派出所的證明壹般不會給開具。三、直系親屬關系有哪些
1、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壹脈相承的血緣關系的上下各代親屬,如配偶、父母(公婆、嶽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2、旁系親屬:直系親屬以外在血統上和自己同出壹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嬸母等(以別於直系親屬的名稱) 上述文章為您詳細介紹了“直系親屬關系證明需要什麽材料,怎麽開具”的相關內容,直系親屬的範圍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嶽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