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考
科目1:《行政職業能力測試》100道題,90分鐘,滿分100分
科目2:《申論》3道題,120分鐘,滿分100分
專業科目: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和審計機關“審計專業類職位”加考專業科目筆試
深圳市考
科目1:《行政職業能力測試》100道題,90分鐘,滿分100分;
科目2:《申論》3道題,150分鐘,滿分100分;
專業科目:類型較多,按不同職位分別設置。具體如下(參考2019年深圳市公務員考試筆試科目):
2、筆試題型科目1:《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廣東省考
包含言語理解、判斷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和常識運用。與深圳市考行測不同的是,判斷推理模塊有壹種主要考察初高中的理化生知識的題型叫“科學推理”,這也是需要考生單獨備考的題型。
深圳市考
包含言語理解、判斷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和公***基礎知識。深圳市考與其他三種公務員行測考試最大的不同就是沒有“常識運用”模塊,取而代之是“公***基礎知識”。除此之外和廣東省考相比,判斷推理模塊沒有“類比推理”,而是有壹種新題型“事件排序”。
科目2:《申論》
廣東省考
縣級壹***三道題,鄉鎮壹***五道題,從歸納概括、綜合分析、提出對策、應用文寫作(貫徹執行)、文章論述五種題型裏選擇其中三種題型進行考察。歸納概括題、綜合分析題幾乎逢考必出,應用文寫作題考察較少;提出對策題是鄉鎮(第壹類)卷的必考題型,文章論述題是縣級以上(第二類)卷的必考題型。
深圳市考
壹***三道題,從歸納概括、綜合分析、提出對策、應用文寫作(貫徹執行)、文章論述五種題型裏選擇其中三種題型進行考察。深圳市考的申論分為Ⅰ、Ⅱ兩類,報考市直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考生申論部分考察Ⅰ類試卷,報考區直機關和各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類職位考生申論部分測查Ⅱ類試卷;Ⅰ卷要求考生從更加宏觀的層面去分析闡述,Ⅱ卷要求考生側重在某壹個具體的問題去進行闡述。